招标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43.9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43952
预算金额43.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於老师891853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43952

(三)预算金额:439,2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海珠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系统建设具体需求有: (1)基本评估流程需求 考核评估指标由教育评估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教育局从指标库中下发一定数量的指标到各个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应指标的佐证材料并进行自评,自评完成后学生审核员进行内容审核与上报,各科室及局领导按预设的权重进行终评; 评估中心可审核科室评分,支持打回重新提交; 可选择是否有局领导参与评分; 总分依据x%*科室评分+y%*局领导评分,其中x、y可自行调节。 (2)系统入口需求 依托企业微信基础平台入口,可结合校园号,可另开网页端。 支持PC端和移动端,移动端仅支持查看。 (3)系统角色划分需求 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管理以及相关流程、指标及角色的设定及管理。 局领导:局领导的角色,可对下辖学校进行打分,查看全局相关数据。 科室负责人:负责对下辖学校对应指标的评分。 学校参评人:包含填报员和审核员,上传资料进行自评并提交。 (4)系统功能需求 指标库管理:录入学校常用的指标,每次评估可由管理员选取一定数量的指标进行评价,指标库可进行自定义和增减;可进行每批次指标权重的设置; 流程管理:可对评估的流程节点进行设置; 指标下发:局端后台所有指标全部建设,可以选择分发指标 每年6月份下发指标; 学校自评:支持上传各类佐证材料; 数据大屏:对全局评估数据进行图形化展示,包括各项评估的分多维度的展示、评估结果的展示、与之前年度分数对比、各校历年得分对比,各校之间对比、全区平均分对比等。 数据导出:全部学校全部指标(包含科室评分、局领导评分、总分、各细项指标得分)分数表格。 数据校验:对每项指标评分进行得分校验,打分不超过预设分数; 批量评分:可进行批量评分,并支持上传excel分数评价。 (5)安全性需求 数据安全:数据存储3年,数据存储本地服务器或政务云,保障数据安全。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海珠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系统建设具体需求有: (1)基本评估流程需求 考核评估指标由教育评估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教育局从指标库中下发一定数量的指标到各个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应指标的佐证材料并进行自评,自评完成后学生审核员进行内容审核与上报,各科室及局领导按预设的权重进行终评; 评估中心可审核科室评分,支持打回重新提交; 可选择是否有局领导参与评分; 总分依据x%*科室评分+y%*局领导评分,其中x、y可自行调节。 (2)系统入口需求 依托企业微信基础平台入口,可结合校园号,可另开网页端。 支持PC端和移动端,移动端仅支持查看。 (3)系统角色划分需求 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管理以及相关流程、指标及角色的设定及管理。 局领导:局领导的角色,可对下辖学校进行打分,查看全局相关数据。 科室负责人:负责对下辖学校对应指标的评分。 学校参评人:包含填报员和审核员,上传资料进行自评并提交。 (4)系统功能需求 指标库管理:录入学校常用的指标,每次评估可由管理员选取一定数量的指标进行评价,指标库可进行自定义和增减;可进行每批次指标权重的设置; 流程管理:可对评估的流程节点进行设置; 指标下发:局端后台所有指标全部建设,可以选择分发指标 每年6月份下发指标; 学校自评:支持上传各类佐证材料; 数据大屏:对全局评估数据进行图形化展示,包括各项评估的分多维度的展示、评估结果的展示、与之前年度分数对比、各校历年得分对比,各校之间对比、全区平均分对比等。 数据导出:全部学校全部指标(包含科室评分、局领导评分、总分、各细项指标得分)分数表格。 数据校验:对每项指标评分进行得分校验,打分不超过预设分数; 批量评分:可进行批量评分,并支持上传excel分数评价。 (5)安全性需求 数据安全:数据存储3年,数据存储本地服务器或政务云,保障数据安全。 1 439,2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9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於老师 89185320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4年08月0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