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351国道兰溪马涧至建德大慈岩段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351国道兰溪马涧至建德大慈岩段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已于2023年4月25日评标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1178
行业管理部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电  话:0579-82468047
招标人: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8楼
电  话:0579-88138661
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评标结果
标段
推荐中标人名 称
中标价
(万元)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服务期
综合得分
第JJG01标段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602.0607
迟凤霞
0915338CG
按招标文件要求
98.57

中标候选人业绩(资格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审结果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互通区)竣(交)工质量检测
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7-2019.6 高速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交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桥梁荷载试验等。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
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7.2-2021.9 高速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机电、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工程的交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原材料抽检等。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迟凤霞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
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7.2-2021.9 高速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机电、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工程的交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原材料抽检等的技术负责人。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迟凤霞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互通区)竣(交)工质量检测
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7-2019.6 高速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交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桥梁荷载试验等的项目负责人。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中标候选人业绩(评分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审结果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第 WTJJG-1 标段试验检测
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8.3-2020.11 高速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涵(南浦溪特大桥上部采用主跨258米上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和钢混组合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房建建筑等工程的交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和外观检查检测。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公路工程验收备案书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迟凤霞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第 WTJJG-1 标段试验检测
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8.3-2020.11 高速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涵(南浦溪特大桥上部采用主跨258米上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和钢混组合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房建建筑等工程的交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和外观检查检测的技术负责人。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公路工程验收备案书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351国道兰溪马涧至建德大慈岩段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
开评标时间:2023年4月24、25日
招标人名称: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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