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DTGQ20220519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100总吨以下滚装货船建造以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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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总吨以下滚装货船建造 |
1艘 |
29.5m滚装货船设计、建造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船舶的生产工艺设计、制造及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装饰、调试、试验、交验、技术培训等所有工作,最终经中国船级社检验合格,取得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 |
37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要求:
1、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行贿犯罪: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06173998@qq.com )进行报名登记,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5日前;(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法定休息日除外)
3、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办理“五证(或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c、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截图为依据(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扫描。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6月15日上午9时30分00秒;
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2、开标时间:2022年 6月15日上午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88997006;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38635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97006
同级监管部门:温州市洞头区国资办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0577-63387968
七、投标保证金
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19日
关于100总吨以下滚装货船建造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经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拟就“100总吨以下滚装货船建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达至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工业区30号楼二楼201室陈先生收);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406173998@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需同时致电本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88997006。
三、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四、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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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总吨以下滚装货船建造招标文件2022.3.28.zip
4.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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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船舶建造项目招标文件5.18.doc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