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39.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2-0050
预算金额40.81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质检所
招标联系人刘军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璇0527-88818669
中标公司南京齐心佰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9.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2-0050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齐心佰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集大道12-2号1幢3层316、317、318室
成交金额:399,880.00元叁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UPS主机
品牌:科华
规格型号:YTG3360
数量:2
单价:71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武、孙周玺、杨成飞、陈梦婷、刘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金额:293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管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889号
联系方式:刘军、13515290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联系方式: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璇(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9905245633
明细报价表-ups.pdf 明细报价表-ups.pdf
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专家信用承诺书-ups.pdf 专家信用承诺书-ups.pdf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目录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 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1300-SQHS-G2022-0050 |
采购人: | 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2年11月15日 |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二、招标文件5一、总则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九、质疑与投诉14八、验收及付款14七、中标及合同签订13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10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9
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23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拟采购UPS电源设备一批,用于精密检测仪器。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部分。(四)最高限价:408,100元(三)预算金额:408,100元(二)项目名称: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2-0050一、项目基本情况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六)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联系电话:19905245633(微信同号)(二)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00至2022年11月22日17:30。四、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三、评标办法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14:30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招标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四)获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的复印或扫描件):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一)投标人信用信息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名称: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联系方式:0527-88818669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刘军、13515290090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889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电话:19905245633项目联系人:梁璇(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JSZC-321300-SQHS-G2022-0050 |
2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为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
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4 | 投标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5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投标文件共5份,其中:1份正本,4份副本。 |
6 | 装订要求 | 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7 | 评标办法 |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8 | 分包要求 | □ 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 ☑ 不允许分包。 |
9 | 投标时须携带资料 | 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竞标人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
10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采购人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标准*0.49支付。 |
11 | 其他 | 本招标文件设置“□”的,以□内打√项内容为准。 |
2.2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2、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招标方式一、总则
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费用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4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投标人应及时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1投标声明及承诺函;10.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0、投标文件构成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3.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技术方案等(格式自拟);10.3技术文件10.2.2明细报价表。10.2.1开标一览表;10.2报价文件10.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4.2其他商务文件。10.4.1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0.4商务文件10.3.4技术响应偏离表。10.3.3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0.3.2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12.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12、投标报价供应商需按上述投标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等材料。为便于评审,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1、投标文件的格式注: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10.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12.3.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2.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2.3报价注意事项:12.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货物本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15.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15.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14、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提交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3若投标文件未按第15条款和第16条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6.2投标人应将全套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应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件外层正面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6.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18.1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2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必须书面委托)出席会议。17.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开标地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概不负责。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19.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不得撤回响应文件。19.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开标会议的。
20.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0.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20.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20、无效投标条款
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1、废标条款20.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0.8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20.7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20.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3、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22、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3.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3.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4.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4.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24.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24、串通投标的情形
24.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4.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4.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4.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24.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5.5评标委员会25.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等情况。对检查未通过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25.3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25.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25.1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视情况参与监管。25、开标会议
26.1现场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26、开标流程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过程的相关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25.5开标会议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推选中标候选人。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27、资格审查26.1.4开标会议结束。26.1.3唱标;26.1.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26.1.1宣读开标会议纪律;
30.1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0、评标程序“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29、评标原则招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28、评标委员会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0.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0.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0.2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30.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0.4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30.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1.2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1.1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前,中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中标及合同签订30.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3、签订和公告合同32.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2.1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2、中标通知书31.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凭借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35、线上融资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33.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3.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九、质疑与投诉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7、付款采购人应当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6、验收八、验收及付款
通讯地址: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889号、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联系电话:13515290090、19905245633(邮箱:sqhongsheng@163.com)联系部门: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3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8、质疑与投诉
3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8.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诉的接收方式: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线上接收或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38.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8.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一、资格审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符合性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技术响应 | 技术参数响应 | 30分 | 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供应商应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逐条响应,并在“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明,若未提供或未列明偏离情况的对应项按负偏离处理。★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按照无效标处理;▲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其他未列明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2分,扣完为止。若响应偏离表与投标文件参数不一致,以响应偏离表为准。本项最30分,最低 0 分。 |
企业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10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业绩得 2分;本项最高得 10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主要内容、标的、数量、金额等需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加分。 |
企业业绩、信誉 | 企业资质 | 3分 |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质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企业业绩、信誉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2分 |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政府采购)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扫描件;未按要求的提供则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供应商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0527-84338860。3.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
项目实施方案 | 设备交付、安装方案 | 10分 | 根据该项目提供符合采购方情况的设备交付方案和安装调试方案。根据其完善性、可实施性、有效性等情况进行评审。要求:具有明确的交货时间,方案完整,可实施性强,设备交付安装安排合理,时间进度安排合理,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7(含)分;方案较完整,可实施性较强,设备交付安排较好,时间进度安排较好,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7-4(含)分;方案一般,可实施性一般,时间进度安排一般,设备交付安排一般,通过后期优化能实现采购要求的得 4-0(含) 分;其余或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验收、培训方案 | 9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验收标准、方案、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方案进行评定。方案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对验收及培训的要求,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详实,能够针对采购项目的内容要求而细化制定,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健全培训机制,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9-6(含)分;能够满足采购文件对验收及培训的要求,方案完整,为本项目的实施而制定的措施较齐全,方案表述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得 6-3(含)分;有验收及培训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没有针对本项目细化制定,不过承诺通过后期优化能够实现采购文件的要求,得 3-0(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售后服务 | 6分 | 对满足招标要求的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进行评分,方案详细、服务范围广泛、响应及时、服务体系完整、齐全,得 6-4(含)分;方案详细、服务范围广泛、响应虽有滞后性,服务体系完整,但能基本确保业务稳定运行的,得4-2(含)分;方案略笼统、服务范围狭窄、响应滞后、服务体系虽完整,得2-0(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三)项目预算:408,100元(二)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2-0050(一)项目名称: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七)质量要求:合格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检定/校准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设备无质量问题并稳定运行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六)付款方式:(五)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四)最高限价:408,100元
2)▲输入电压范围:不小于285V~475V。输入频率跟踪范围不小于50±10%;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UPS主机要求为:三进三出,双变换纯在线式,容量为60kVA,要求标准内置输出隔离变压器,不接受外置隔离变压器;UPS整流要求采用可控硅相控技术,不接受IGBT整流。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1UPS主机(核心产品)参数要求三、技术参数二、设备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UPS主机 | 台 | 2 | 核心产品 |
2 | 蓄电池 | 套 | 2 | |
3 | 电池在线监测仪 | 套 | 2 | |
4 | 开放式电池架 | 套 | 4 | |
5 | 电池连接线 | 套 | 2 | |
6 | 直流母线 | 套 | 2 | |
7 | 直流汇流盒 | 套 | 2 | |
8 | UPS辅材 | 项 | 1 |
8)▲面板采用大触摸屏LCD显示,屏幕应不小于7英寸,可显示UPS的运行参数、不少于10000条历史记录和整机工作状态;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UPS整机效率:在100%阻性负载≥95%;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过载能力: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125%时,正常工作时间≥10min;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60kVAUPS输出有功功率:≥54kW(即输出功率因素≥0.9);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输出电压稳压精度:L-N:220V±1%,L-L:380V±1%。输出频率:50Hz±1%。3)▲UPS应具备延时启动功能,且延时时间屏幕可设置,其设置范围不少于0-999s,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UPS主机面板上标准配置EPO紧急关机开关,危急情况远程或现场一键关停。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本项目UPS用在实验室内,必要要求UPS主要部件电解电容连接母排应采用层叠工艺设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UPS主机内置操作开关:UPS在主机内应配置市电输入、旁路输入、UPS输出和手动维护旁路开关;11)▲为避免误操作、UPS面板的开关机键设计应采用防误操作设计,要求说明具体的防误操作措施,同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整机控制电路采用全密闭屏蔽措施,UPS的各控制电路板都装在屏蔽的金属盒子中,提高控制电路的防护等级及抗干扰能力。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UPS应具有智能化电池管理功能,可直接通过面板功能对电池组进行无风险标准和深度放电检测,不需切断市电开关,避免放电时因电池组故障造成意外掉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蓄电池在线检测仪技术参数要求4)★所投的蓄电池品牌与UPS主机为同一品牌,方便设备统一管理和用户维护。3)设计寿命:在温度25℃时,设计浮充寿命6年以上。2)蓄电池在环境温度-15℃~+45℃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1)★本项目每套三进三出60kVA工频机要求配置的免维护蓄电池的总容量≥12V6960Ah(或≥58节12V120Ah);单节蓄电池容量≥12V120Ah,每节免维护铅酸蓄电池蓄标配防漏液托盘,否则验收不通过。3.2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技术参数要求
5)▲系统应具备电池组CDF放电瞬态特征监测功能,总电压检测模块应能识别电池组放电状态,及时记录和存储CDF曲线。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系统应具备电池组绝缘监测功能,电池组绝缘检测模块应能实时监测电池组的对地绝缘,防止电池漏液造成电池组对地短路。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系统应具备电池开路监测功能,单电池检测模块应能及时发现开路电池或即将开路的电池,防止电池开路造成电源系统备电失效。2)▲系统应具备热失控预警功能,热失控监测模块应能在热失控前期,通过浮充电流的变化斜率,智能判断热失控条件并及时预警,防止电池进入热失控进程而导致的电池鼓包、变形和起火。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蓄电池组总电压、充放电电流、浮充电压、浮充电流、单体电压、单体内阻、单体温度和环境温度。超限自动告警,告警阀值可设。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3.1产品的性能要求
4)▲单体电池内阻测试范围:50~65535uΩ,±2%(重复精度),电池负极温度:-5℃~+99.9℃,±1℃。注:提供证明材料;3)▲组压测量范围及精度:20~800V,±0.5%,单体电压:1.5~2.5V,±0.1%;9~15V,±0.1%。注:提供证明材料;2)▲从电池上吸收的最大电流小于7mA(12V或6V电池)或13mA(2V电池),不同电池监测模块的吸收电流差异小于0.5mA。注:提供证明材料;1)工作环境:工作温度:-5℃~50℃,相对湿度:5%~90%,大气压强:80~110kPa;3.3.2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6)系统应能精确估算SOC和SOH,便于用户掌握当前电池的性能,使后续的电池维护工作具备预知和预判性。
3.4开放式电池架技术参数要求9)环境温度:-5℃~+99.9℃,±1℃。8)充放电电流:0~1000A(可选),±2%(最大量程);7)▲漏液检测:±1节。注:提供证明材料;6)▲绝缘电阻:0-1KΩ,±5%。注:提供证明材料;5)测试电池容量范围及精度:电池容量:0-100%,±5%。注:提供证明材料;
2)每套蓄电池连接线在数量上要满足≥58节12V120AH蓄电池连接要求;1)每套蓄电池连接线可以采用线径≥ZR-BVR70mm²的线缆或者≥TMY-25×3的铜牌及线缆组合件。3.5.1电池连接线要求3.5其他配套产品技术参数要求2)电池架必须接地及四周要色带标识。1)开放式电池架为定制型产品,电池架可以放置32节以内12V120Ah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共4层,每层8节。
3)直流母线必须穿管,施工规范、美观。2)每套母线长度(单根线缆长度)不少于15米;1)每套直流母线要满足三进三出60kVA工频UPS电源在峰值54kW负载下正常工作及充放电要求;3.5.2直流母线技术性能4)无论是电池连接线及铜牌都不得出现裸露在外的部分,做好绝缘保护及正确标识处理。3)每套蓄电池连接线在性能上要满足三进三出60kVA工频UPS电源在峰值54kW负载下正常工作及充放电要求;
3.6.1UPS系统安装辅材要求3.6UPS系统安装辅材及其他要求3)直流汇流盒必须有正负极标识及醒目安全提醒标识。2)直流总开关≥200A/550VDC,满足三进三出60kVA工频UPS电源在峰值54kW负载下正常工作及充放电要求。1)定制,满足满足三进三出60kVA工频UPS电源在峰值54kW负载下正常工作及充放电要求。3.5.3蓄电池组直流汇流盒技术参数要求
1、要求中标单位提供中标文件中原厂全新产品,为了防范投标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供货前提供UPS主机、蓄电池、电池在线监测仪的原厂出货证明原件。四、产品质量保证要求2)配合使用单位的电工做好UPS输入及输出端技术支持的工作。1)本项目UPS(60kVA)电源2套采购及安装项目中安装调试费一栏含原有1台30kVA工频机和29节12V100Ah电池及电池拆除及移至指定位置;3.6.2其他要求1)本项目UPS(60kVA)电源2套采购及安装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要充分考虑辅材要求,后期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补。
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并满足采购方情况的设备交付方案和安装调试方案。2、设备交付、安装方案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规范、符合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有关要求,并顺利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1、验收标准及要求五、其他要求2、投标单位投标的UPS主机是五年上门质保、蓄电池及在线检测仪是三年上门质保,其他一年质保。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5、★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按照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制定对满足招标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4、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验收、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验收标准、方案、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方案。3、验收、培训方案
甲方: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项目名称: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第一部分合同书(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合同编号:
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公开招标对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货物质量:合格1.2.2货物数量:;1.2.1货物名称:;1.2货物
1.4.2发票开具方式: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1.4.1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货款及乙方提供合同中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分项价格:
序号 | 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合计 |
(1)供应商应提供故障报修、上门维修、巡检等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1.6售后服务1.5.3交付方式:乙方承担运输义务,由乙方负责运输到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由乙方承担;实施方式由乙方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1.5.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5.1交付期限:详见采购需求;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2)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上述资料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中标人须派遣有设备操作、管理、维护经验的工程师,到采购人单位对采购单位的人员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对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确保使用单位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1.7培训要求(4)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可选择是否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出现一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违约金。(3)设备使用期内,产品发生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或者维修达3次的,乙方必须以同样材质、同样规格的产品予以免费更换。(2)供应商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维保服务期内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服务机构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并派出工程师8小时内到达现场,尽快查清故障所在位置和故障的原因,并向采购人及时报告故障的原因和排除方法,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按甲方要求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该批次货款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非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产生的费用。1.8.3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由乙方支付货款总额30%违约金。1.8.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所有费用。造成逾期交付的,按照本条第(一)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1.8.1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合同价款的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须返还已付款项,并按货款总额30%支付违约金。1.8违约责任(3)所有的培训费用包括差旅、食宿、教材、资料等由中标人负责,均计入投标报价中。
1.8.10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9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8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7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主张权益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1.8.6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8.5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10%违约金;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仍需赔偿。
2.0.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应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合同争议的解决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乙方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欺诈行为的,乙方除返还合同价款、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如果任何第三方就合同标的知识产权事宜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含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1.9、知识产权1.8.11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2.2、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2.1合同生效2.0.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0.3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登记的地址、联系方式作为通知及法律文书(含诉讼文书、传票等)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乙双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如出现无法通知、文书被退回、拒收等情形视为对方已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该方承担。2.0.2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2.4、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财政监管部门各一份。2.3、合同份数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评标会议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
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
2.8质量保证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采购需求。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延迟交货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2.9货物的风险负担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13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分包,但经书面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合同变更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税费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7检验和验收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乙方破产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通知和送达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21履约保证金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计量单位
(项目名称)封面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合同份数2.21.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供应商类别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采购单位名称):投标声明及承诺函二、投标声明及承诺函注:响应文件须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授权。
明细报价表(服务类)五、明细报价表单位公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标一览表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及名称 | 项目名称: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2-0050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圆角分 |
服务期 | 服务期: |
采购需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备 注 |
序号 | 服务费用简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报价总计 | ¥人民币(大写):佰拾 万仟佰拾元角分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公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七、响应偏离表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包括正偏离,用+号表示和负偏离,用-号表示),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投标文件第几页),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响应偏离表
招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及说明 |
单位名称:(盖章)2、如中标,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注:1、投标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八、项目组人员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奖项 | 备注 | ||||||
1 | ||||||||||
2 | ||||||||||
3 |
九、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名称:(盖章)注: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注项目联系人填写手机号码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注项目联系人填写手机号码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提供业绩资料。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齐兴百年
信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2.2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货物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 |
1 | UPS主机 | 科华.YTG3360.厦门 | 71000 | 2 | 142000 | |
2 | 蓄电池 | 科华.6-GFM-120-YT | 1430 | 116 | 165880 | |
3 | 电池在线监测仪 | 华塑.H3G-TSX.杭州 | 22000 | 2 | ||
3 | 电池在线监测仪 | 华塑.H3G-TSX.杭州 | 22000 | 2 | 44000 | |
4 | 开放式电池架 | 国优定制.杭州 | 3000 | 4 | 12000 | |
5 | 电池连接线 | 国优.定制.南京 | 5500 | 2 | 11000 | |
6 | 直流母线 | 国优.定制.南京 | 3000 | 2 | 6000 | |
7 | 直流汇流盒 | 国优定制.南京 | 4000 | 2 | 8000 | |
8 | UPS辅材 | 国优.定制.南京 | 1000 | 2 | 2000 | |
9 | 安装调试费 | 5000 | 1 | 5000 | ||
10 | 物流费 | 4000 | 1 | 4000 | ||
报价总计 | 报价总计 | ¥399880.00人民币(大写):佰叁拾玖万玖仟佰捌拾元零角零分 | ¥399880.00人民币(大写):佰叁拾玖万玖仟佰捌拾元零角零分 | ¥399880.00人民币(大写):佰叁拾玖万玖仟佰捌拾元零角零分 | ¥399880.00人民币(大写):佰叁拾玖万玖仟佰捌拾元零角零分 | ¥399880.00人民币(大写):佰叁拾玖万玖仟佰捌拾元零角零分 |
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
一切相关费用。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
单位公章:南京齐心佰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南
201021701
第4页共275页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宿迁市质检所UPS电源设备采
购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
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
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专家姓名(签字)
2022年12月11日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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