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陇县北河流域城关镇店子村至温水镇闫家湾段(史家铺段)防洪工程(施工VIII标项、 施工IX标项、 施工X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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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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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陇县北河流域城关镇店子村至温水镇闫家湾段(史家铺段)防洪工程(施工VIII标项、 施工IX标项、 施工X标项)
发布时间:2023-08-16 10: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陇县北河流域城关镇店子村至温水镇闫家湾段(史家铺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DDL-202312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一、招标条件本陇县北河流域城关镇店子村至温水镇闫家湾段(史家铺段)防洪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陇县北河流域城关镇店子村至温水镇闫家湾段防洪工程治理范围为北河及其支流杨河沟温水镇和城关镇段,共分史家铺段、上坪头村段、枣林村段、店子村4个治理段。本次计划治理史家铺段左右岸,治理河道干流总长2.0km,新建防洪工程1.14km.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个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施工VIII标项;(002)施工IX标项;(003)施工X标项;(004)施工XI标项;(005)施工XII标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施工VIII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近一年由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及“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及及“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7、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核备;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0、投标人要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002施工IX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VIII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3施工X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VIII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4施工XI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VIII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005施工XII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VIII标项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8月2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6日至 2023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原件应与复印件保持一致,原件查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在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购买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七、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 VIII-XII施工标项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发展和改革局、陇县财政局、陇县水利局、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地?址:陇县联系人:黄工电话:15891344002电子邮件:/招标代理人: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宏欣国际10号楼1105室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7-3100789电子邮件:31123355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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