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
购买2024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乐高教学课程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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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购买2024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乐高教学课程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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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供应商: 1.爱汇百变(深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7000元); 2.深圳市佰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7960元); 3.深圳市鹏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6400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本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鹏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86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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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鹏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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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86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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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特殊需要学生。 (二)具体服务内容:计划上课40周,每周上课3次,每次2小时,据实结算。 (三)服务要求: 1、按照编排为学生进行乐高教学活动,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指导教师做好活动的培训计划安排,拟订好培训计划。 3、指导教师要按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指导任务。 二、人员配备 (一)项目专项人员配备情况:乐高专长老师1名。 (二)配备人员具体要求:身体健康,政治思想觉悟高,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相关教学经验。 三、服务时间: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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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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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建设南一巷18号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418337 电子邮箱:2913719299@qq.com 公告日期: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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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