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81号物业租赁价格评估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6000049100343224020603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9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江西省消费促进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81号物业租赁价格评估项目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

3600004910034322402060380


项目规模:

平方米(11760.0平方米)


服务类型:

房地产评估


服务时限:

7


服务金额:

¥6000.0元至¥10000.0元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

依照《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采用市场法对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81号物业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具体物业包括:1号、2号、3号库房,车库,配电房以及值班室,总建筑面积为11760平方米。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在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备案证明。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5近三年内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间和地域范围内)。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1.中标方需组建1个至少含2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工作组,且作业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持证执业经验。 2.中标方应赴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81号进行现场调研,开展相关房地产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的专业评估意见。 3.中标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对本项目所指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进行依法、科学、全面地评估,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出具书面房地产评估报告并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直选+竞价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直购企业:

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首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力信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2-19 10: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2-19 10:00:00


咨询电话:

江西省消费促进中心(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江西省消费促进中心(登录后查看)


备注: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江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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