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工程管理
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工程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质量及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投资,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发展公司”)系省属重点骨干企业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房产开发、产业开发、投资管理、商业管理、现代服务、城市资产经营、公共资源管理等。为保障城市发展公司管理的各项目高质量建设,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首要责任,计划选取第三方机构提供安全质量管理和工程管理服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拟采购第三方咨询服务团队提供安全质量及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团队成员共计11人(包含团队负责人1名);其中安全质量管理人员8人,由城市发展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管理和考核(含机电水暖专业人员1人、精装专业人员1人、检测专业人员1人,土建专业人员1人,运营安全管理人员2人,建设安全环保管理人员2人);工程管理人员3人,由城市发展公司建设统筹部负责管理和考核(含土建专业人员1人、精装专业人员1人、园林景观专业人员1人)。
服务团队提供驻场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组织或参与公司层面安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应急、巡查、环保、防汛、工程技术标准化体系等方面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
(2)组织开展建设、运营项目安全、质量巡查、检查、实名制检查、智慧工地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对各级单位发现的安全质量环保、进度问题跟踪督办、复查等;
(3)组织或参与开展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监测单位的安全、质量、环保、防汛、“三实三优”等方面履职及项目安全、质量、工程进度、实名制管理、现场管理施工组织、视频监控、环境监测设备、闸机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等工作;
(4)组织或参与开展对运营项目的健康、安全、环境、设备、消防、防汛、“三实三优”等方面履职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等工作;
(5)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司层面安全质量应急处置工作;
(6)对接上级或外部单位对建设、运营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工作;
(7)及时完成输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周报告、月报告、阶段性报告、巡查报告等;
(8)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司层面安全月、质量月、消防月、安全质量日等各项安全质量活动;
(9)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司层面“双控”机制建设和落实;
(10)组织或协助召开公司各项安全质量会议,提出技术建议,编制会议材料等;
(11)参与完成首件管理要求中建设单位的具体职责;
(12)完成上级单位要求的各项台账、报表、报告等工作;
(13)组织开展公司层面安全、质量方面制度、文件等宣贯及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公司层面培训工作,结合建设、运营项目特点、受众群体,组织开展制度体系、检查及考核管理体系培训,精装修、运营消防安全、设备设施、防汛防台等专业知识培训;
(15)组织或参与公司层面安全质量文化品牌建设及推广,开展文化品牌配套活动及专项行动工作;
(16)组织或参与公司对开发事业部、运营事业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指标考核工作;
(1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质量、环保、防汛方面相关工作任务。
(18)组织、编制完成公司施工工艺工法正负面清单工作,并组织定期的推广、宣贯和落实工作;
(19)组织或参加公司建设项目项目工程及进度计划履约评价考核及项目经理考核工作;
(20)编制及完善公司施工工艺工法标准,并组织实施各项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
(21)组织开展公司层面的技术、工程制度、文件等宣贯及培训工作;
(22)组织完善公司层面工程及技术管理体系的提升完善工作;
(23)组织或参加公司层面工程及技术品牌建设及推广工作,开展品牌配套的专项行动工作;
(24)组织或参加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的实施及推广工作;
(25)完成公司各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跟踪落实、督导工作;
(26)组织和协助召开公司各项工程、技术会议,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编制会议材料等;
(27)及时完成输出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周报告、月报告、阶段性报告、巡查报告等;
(28)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里程碑节点攻坚工作;
(29)做好公司层面项目创优、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工法等咨询服务工作。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暂定2年。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合同业绩(合同服务内容中应包含第三方安全质量评估或第三方安全质量巡检或第三方安全质量咨询或为政府监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供安全质量驻场式服务等类似表述)。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满足如下资格之一:
①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③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④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的10人)
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至少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的管理工作经验。需持工程类注册证书或拥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注:上述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驻场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入场、提供驻场服务,入场前需经采购人面试通过。未经过采购人面试通过的,应当更换相应人员直至通过采购人面试为止。驻场指常驻采购人公司办公地点、工程项目部或其他采购人指定的场所。
温馨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若投标人所附证书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3月11日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00秒;
5.2 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询比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home)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8
联 系 人:郑星珂
电 话: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联 系 人:顾有恒、郭宪、许倩、刘朝、马国栋、韩旭、樊鹏飞、陈瑶、吕晓辉
电 话:0311-68008868、19898985272、13731151737
邮 箱:lvxiaohui1@sinochem.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9.1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9.2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投标/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424005。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9.3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9.4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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