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0012024082802519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2400100770a
预算金额4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87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软件

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软件”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原文: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段一: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软件章节,2.2.2(2)商务部分(B),二、业绩及人员资质,1.司库及资金管理项目业绩”中有如下描述:

 3.2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起到投标日止,获得央企或省属国企关于司库建设的价值贡献认定,且得到第三方单位(行政事业机构/科研院所)认定。 同时满足两个认定条件,得5分。不满足的得0分。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为公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证明材料;关键词需要有“司库”且“融合实创基地”或“实训基地”或“实践基地”或“创新基地”等)

质疑:

1)2024年1月1日的时间要求不合理,国务院国资委通知“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于2022年1月8日发布。

修改建议:“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起到投标日止”修改为“投标人2022年1月8日起到投标日止”。   

2)招标人要求“获得央企或省属国企关于司库建设的价值贡献认定,且得到第三方单位(行政事业机构/科研院所)认定”。对于满意度应由企业司库建设央企或省属国企自身出具该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更能证明投标人能力和服务满意度。

修改建议:投标人提供央企或省属国企关于司库建设的价值贡献认定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证明的央企或省属国企公章,或提供第三方单位(行政事业机构/科研院所)认定的证明材料。

3)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材料“关键词需要有“司库”且“融合实创基地”或“实训基地”或“实践基地”或“创新基地”等)”,招标人招标文件没有任何需求说明中要求建设“融合实创基地”或“实训基地”或“实践基地”或“创新基地”等内容,此评分标准与招标人需求毫无关联,经了解众多司库建设厂商中只有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有类似的企业运营模式,此评分标准有明显的厂商倾向性。

修改建议:建议删除该要求或修改为:“投标人2022年1月8日起到投标日止,提供央企或省属国企关于司库建设案例的第三方获奖证明”。

宗上所述,招标人该条标准存在不合理及“量体裁衣”的情况,招标人可能是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某些供应商所提供的参考参数利用了,因此,请重新审核修订本次招标文件,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答:质疑1:近两年,在国务院国资委及地方国资委政策引导下,司库建设如火如荼,涌现出大量优秀案例,随着时间推移,技术也在不断进步。进入2024年,央企司库验收工作仍在进行中,优秀案例与优秀技术标准还在持续更新,为跟进司库建设最新发展形势,将起始时间设置为2024年1月1日。但鉴于此项质疑,现对该起始时间进行重新研判,将其提前至2023年8月1日,以支持近一年内更多优秀案例厂商参与投标。

质疑2:机电集团作为重庆市国资委司库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所建司库系统不仅要达到集团对各所属企业的管控要求、让各企业用得好,还要通过重庆市国资委验收,形成建设经验供后续建设单位参考。鉴于此,建设厂商必须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其司库产品不仅是对业主单位有价值贡献,同时能够获取第三方单位认可,拥有最先进的司库理念和技术实力,处于司库建设前沿。因此,此条不做修改。

质疑3:关键词中仅对“司库”进行了限定,其他关键词为不穷尽地举例罗列。

综上:

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标段一商务部分(B),二、业绩及人员资中的 3.2条修改为:“3.2投标人2023年8月1日起到投标日止,获得央企或省属国企关于司库建设的价值贡献认定,且得到第三方单位(行政事业机构/科研院所)认可。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得5分。不满足的得0分。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关键词需要有“司库”。”

问题2:

原文: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段一: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软件章节,2.2.2(2)商务部分(B)”

中有如下描述:

专利软著(1分):产品需具备自主开发及自主运维能力,具有司库管理系统软著,同时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资金预算、资金结算、资金监控、资金调拨、集团票据、内部授信、集团融资、担保管理、外汇管理等功能模块软件著作权证书。

1)提供司库管理系统软著及10个(含)以上司库功能模块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

2)每少提供一个扣0.5分

3)未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得0分。

质疑:

软件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产权归所有人所有,通常厂商是按司库产品整体(其中包含招标人要求的账户管理、资金预算、资金结算、资金监控、资金调拨、集团票据、内部授信、集团融资、担保管理、外汇管理等功能模块)申请软件著作权证书。

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需要厂商产品需具备自主开发及自主运维能力,提供司库产品软件著作权要求是正常要求,但招标人要求按功能模块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且按提供的功能模块软件著作权证书数量进行评分,极度不合理,因为,若厂商是按产品整体(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功能模块)申请的软件著作权,也能证明厂商有具备自主开发及自主运维能力。

因此,建议修改为提供按产品或分模块软件著作权证书,以证明厂商有具备自主开发及自主运维能力。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分,未提供软件著作权或不满足招标人要求,得0分。

答: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标段一:商务部分(B),一、投标人资质中的 4条修改为

4、专利软著(1分):产品需具备自主开发及自主运维能力,具有系统软著,投标人可按产品整体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分模块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其中需包含账户管理、资金预算、资金结算、资金监控、资金调拨、集团票据、内部授信、集团融资、担保管理、外汇管理等功能,含10个(含)以上司库功能得1分,每少一个功能扣0.5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问题3:

项目名称: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2400100770A

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

标段一: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软件

2.2.2(2)商务部分、3.客户满意度、3.2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起到投标日止,获得央企或省属国企关于司库建设的价值贡献认定,且得到第三方单位(行政事业机构/科研院所)认定。 同时满足两个认定条件,得5分。

不满足的得0分。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为公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证明材料;关键词需要有“司库”且“融合实创基地”或“实训基地”或“实践基地”或“创新基地”等)

质疑点:上述要求代表不了投标供应商司库建设方面的能力,倾向性太强,不符合招采法公平公正的政策。

答:同问题1。

 

问题4:

项目名称: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2400100770A

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

标段一: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司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应用系统软件

2.2.2(2)商务部分、3.客户满意度、3.2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起到投标日止,获得央企或省属国企关于司库建设的价值贡献认定,且得到第三方单位(行政事业机构/科研院所)认定。 同时满足两个认定条件,得5分。

不满足的得0分。

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为公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证明材料;关键词需要有“司库”且“融合实创基地”或“实训基地”或“实践基地”或“创新基地”等)

质疑点:上述要求代表不了投标供应商司库建设方面的能力,倾向性太强,不符合招采法公平公正的政策。

答:同问题1。

 

 

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4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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