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城区水库工程建设占地(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及库底清理)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城区水库工程建设占地(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及库底清理)已由陇南市水务局以陇水发[2024]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债券及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易编号:E6212000612013993001
2、项目名称:康县城区水库工程建设占地(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及库底清理)
3、建设地点:陇南市康县城区。
4、建设规模: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及库底清理。
5、标段划分:本工程本次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标段 |
具体内容 |
|
施工 |
第一标段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监理 |
第二标段 |
对第一标段施工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
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40日历天;第二标段:240日历天。
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以内的所有工程;第二标段:对第一标段施工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C证),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现场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4年9月15日上午8:30--2024年9月19日下午17:30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陇南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所有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3坐席(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64.200.102/)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联系人:张礼强 电 话:18393570669
地 址:康县城关镇城关西街11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涛涛 电话:19993989161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新盛大厦二期2号楼二楼
九、监督单位
陇南市水务局 电话:0939-8656236
甘肃鑫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