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纸质包装装潢印刷品生产建设项目 |
常州市金坛区河山环路10号 |
常州万荣包装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江苏德朗尼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纸质包装装潢印刷品15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 |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废气中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平板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板印刷)、柔性版印刷的制版、印刷、涂布、印后加工等工艺”的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北厂界执行4a类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纤维(HW49)、废抹布(HW49)、废油桶、上光油桶、胶水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废含油手套)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