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州市德润热力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32024HE100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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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晋州市德润热力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晋州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晋州市人民政府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62,253,2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1-2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企业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共4宗,分别为: 1、不动产权证号:冀(2024)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22号,权利人:晋州市德润热力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紫城路以北、规划路以西,权力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力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9869.53平方米,使用期限:2012年1月1日起2062年1月1日止。 2、不动产权证号:冀(2024)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21号,权利人:晋州市德润热力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紫城路以北、规划路以西,权力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力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30392.7平方米,使用期限:2012年12月30日起2062年12月30日止。 3、不动产权证号:冀(2024)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26号,权利人:晋州市德润热力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紫城路以北、规划路以西,权力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力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43245.93平方米,使用期限:2012年12月30日起2062年12月30日止。 4、包括划拨土地1333.34平方米,公司经拍卖获得,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办理相关土地性质变更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 5、房屋建筑物共计46项,建筑面积合计31062.04平方米。 二、现标的企业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租赁土地总面积为83508.1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4)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21号、冀(2024)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22号、冀(2024)晋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426号)。租赁期限到2044年8月28日止。支付方式:租赁物首年免租期为5个月,用于办理装修及入驻相关事宜。从租赁期第二年起,年租金调整,每6个月支付1次,每次支付需于各支付周期最后一个月份的月底前完成。 三、1、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晋州市德润热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实缴2300万元,实缴期限2027年11月07日。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晋州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对转让标的企业尚未缴足的认缴出资负出资义务,受让方应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2、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3、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以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均由标的企业享有或承担。 4、交易及权属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5、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6、本次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方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本次转让标的备查资料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在公告期内可到河北产权市场查询。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应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河北产权市场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二、本次交易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结算。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向河北产权市场线下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三、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采用集中报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 四、本项目在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费用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五、转、受双方于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六、付款要求: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七、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生效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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