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施工监理
防洪排涝提质增效
金额
299.9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lzy20240604(jl01)
预算金额
299.92万元
招标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朱龙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郝云坤0431-8053113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11
公告正文
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Y20240604(JL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 299.925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经开区雨水管线、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 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 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 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 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 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 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
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 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 接新的监理业务。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 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6日16 时0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 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 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七、其他 项目编号:JLZY20240604(JL01) 一、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 创新局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洪排涝提 01o 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解决。现对该项 目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虹桥街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改造经开区雨水管线、行洪通道,完善防洪排涝、排水处理体系等。 2.3建设地点:经开区南区及北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 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 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含监理备案及保修 阶段)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 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缋。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 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 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 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 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 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 业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 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 E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 接新的监理业务。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 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6日16时00分, 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 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 册并办理CA; (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A (3)基本信 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 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 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cggzy.com.c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 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 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132-104-179)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 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 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Y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 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 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 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 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电 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 联系人:郝云坤 电 话:0431-805311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 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电 话:0431-84654591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 联系人: 郝云坤 电 话: 0431-80531131 电子邮件: 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蛮 nv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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