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阳市吴店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道路临时保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6.2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k-202410-012
预算金额366.26万元
招标公司枣阳市吴店滚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15897989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管工136471002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枣阳市吴店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道路临时保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6号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K-202410-012
2、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道路临时保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62678.00元
5、最高限价:3662678.00元
6、采购需求:管道沟槽开挖回填后清除沟槽表层泥土,换填沟槽面积65355.99平方米;换填碎石硬化,换填碎石28963.25立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带网址的社保网站截图);
(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6号楼7楼)
3、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6号楼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公告媒介:枣阳市人民政府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吴店滚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吴店镇滚河村一组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9798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6号楼7楼
联系人:管工
电话:13647100281
报名表.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K-202410-012
2、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道路临时保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62678.00元
5、最高限价:3662678.00元
6、采购需求:管道沟槽开挖回填后清除沟槽表层泥土,换填沟槽面积65355.99平方米;换填碎石硬化,换填碎石28963.25立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带网址的社保网站截图);
(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6号楼7楼)
3、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6号楼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公告媒介:枣阳市人民政府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吴店滚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吴店镇滚河村一组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89798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6号楼7楼
联系人:管工
电话:13647100281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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