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债权本金1,785,000.00元,欠息65,771.91,罚息220,366.65元,费用16,347.00元,债权总额2,087,485.56元(基准日:2020年12月20日)。
借款人/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住所地:信敬宇,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62-3号1-9-1。
保证人/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
1、沈阳隆华电气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55-1号。
2、谭艳红,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62-3号1-9-1。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62-3号1-9-1,面积205.62平方米。大连银行为第一顺位抵押。
二、债权诉讼情况
不良资产为抵押类,已提起诉讼,法律关系清楚、明晰。
三、其他相关说明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银行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者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上述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24时(北京时间),在此时间之前通过专人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下列文件接收地址。
文件接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号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580400198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411-8231138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