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配套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龙沙区旅发大会观摩线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l0200g230714002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廷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452-61657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8
公告正文

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配套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龙沙区旅发大会观摩线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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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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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配套建
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龙沙区旅发大会观摩线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JL0200G230714002001001
1.招标条件
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配套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龙沙区旅发大会观摩线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已由《齐铁发改发》【2023】2号文件、齐龙发改工信科技发【2023】1号文件、《齐建发改审发》【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华区明月岛景区升级改造及通景道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配套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龙沙区旅发大会观摩线路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巷道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2.2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铁锋区、龙沙区
2.3 主要建设内容:
建华区建设规模:区内共41条道路维修:虹桥小区西便道、博物馆东侧胡同、阳光花园小区东侧便道、劳技东街便道、新明小区东门便道、新明小区西门便道、园丁楼胡同、啤酒厂北侧空地、中学胡同北侧空地、(林华小区7#楼、林校2#楼、规划2#楼前)、沿江路、学海胡同、和明街、惠民胡同、朝中西胡同、黎阳路、保安街、三中北胡同、逸夫小学胡同、文化二胡同、秀水路、和祥小区北胡同、和祥小区南胡同、皮毛街、南通街、东二道街(南段)五道院、朝阳西路、朝阳路、万达西侧胡同、裕民一街、中学胡同、参鸽药业便道、建东市场南胡同、地质街、地质一路、林青路、东二道街(北段)回民小学、冰刀厂宿舍路、万达商业街北门、西园街、石伟路。1.机动车道路面维修 2.人行道及路缘石维修 3.雨水管线维修 4.路灯维修。
铁锋区建设规模:区内共5条道路维修:迎宾路、互助路、农田路、前进路、文明路。1.机动车道路面维修 2.人行道及路缘石维修 3.雨水管线维修 4.路灯维修。
龙沙区建设规模:区内共7条道路维修:文武胡同、龙沙小学南门、新合小区北侧、五福市场南、鑫地怡园北门、怡安街东侧、红楼与国贸城之间污水。1.机动车道路面维修2.人行道及路缘石维修3.雨水管线维修4.路灯维修。

2.4 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2.5 监理服务期限:49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服务期限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
2.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7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8 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8.0919万元(其中建华区控制价:961.9万元*1%=9.619万元,铁锋区控制价:471.5万元*1%=4.715万元,龙沙区控制价:375.79万元*1%=3.75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3.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近3个月(2023年4月-2023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 名 单 、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8.上一年度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 D 级(或相当于 D 级的) 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
注:上述 1 至 6 项,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上述第 8 项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上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 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 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 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8月 8 日 09 时 00 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
1.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2 投诉受理
2.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2.2.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 297 号 219 办公室
电话:0452-2412346
邮箱: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 18 号
电话:0452-2427457
邮箱:3182631299@qq.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政府6号楼433室)
联系人:张廷敏
联系方式:0452-27964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福顺小区29#楼00单元01层06号
邮编: 161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 0452-6165781
电子邮件:3555894553@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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