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CG2024-044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江滨北路(贤良路至华楼街段)市政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房屋、附属物、安置房的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丽水市恒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号第7层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67027588X4
中标(成交)评估服务费折扣率: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龙泉市江滨北路(贤良路至华楼街段)市政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房屋、附属物、安置房的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龙泉市江滨北路(贤良路至华楼街段),因龙泉市江滨北路(贤良路至华楼街段)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征收红线范围内1户房屋进行征收,征收红线用地面积约8076平方米,征收建筑面积约3657平方米。 服务要求: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起至评估服务完结为止。 服务标准: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
五、评标专家(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员)名单:
陈伟文、史卫文、张晓菊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龙泉市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聚鑫大厦5楼
传 真:0578-7768105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768105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7768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龙泉汇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79号一单元201室
传 真:0578-7128816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茜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128816
质疑联系人:叶亚雄
质疑联系方式:0578-712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