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000-22993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校园安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校园安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阳宏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宏伟区辽阳市宏伟区健康路40号
中标(成交)金额:7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校园安保服务(C05040300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校园内安保服务
服务要求:1.保安公司须对派驻人员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岗前培训,每年定期组织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入职前需对派驻人员个人有关情况进行背景核查,上岗后进行详细登记造册,相关证件材料报学校公安处备案留存。 2.保安员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执行命令,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对待师生员工与来访人员讲究礼貌、文明执勤。 3.保安员须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当班期间,按时到岗,不得漏岗、脱岗,不得睡觉,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不监守自盗,不假公济私;执勤期间不得非法限制师生人身自由、检查身体、扣压财物;注重形象,不得做与执勤工作无关的事宜。 4.门卫保安员要求早6点至晚21点站岗(寒暑假及根据季节变化视情进行调整),负责外来人员登记核验,严禁校外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格管理出入车辆并做好登记;维护校门前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清理小商小贩,保障师生出入校园安全;协助做好部分收发工作。 5.所有岗位保安员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并按照学校具体工作部署落实管理措施,如因履职尽责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校内外人员(包括保安员本人)管理失控,将辞退或更换保安员并扣除保安公司5%当月服务费,造成严重后果视情依法依规处理。 6.对发生在校园内及校门周边200米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时报告,应急情况下及时报警处置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遇到现行犯罪分子要敢于斗争,及时报警处置并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师生安全。 7.所有岗位保安员须认真落实反恐、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毒等安全防范措施,按学校相关要求履行值班、巡查等安保职责,预防各种人身、财产和灾害事故发生。所有值班执勤记录须完整、准确、详实,字迹工整、清晰,记录本保存完好,用后存档。 8.学校在举办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特殊时间节点或重要接待任务、重要安保工作任务期间,保安公司须根据校方安排部署和要求,调整增加当班保安员数量和增加派驻人员并按要求承担安保工作任务。 9.保安公司在不同季节统一配发相应保安员制式服装(含衣装、武装带、鞋帽、手套等),确保各岗位的对外形象。当班保安工作期间,须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整齐规范,整洁得体。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服务,合同签订后一年,如合同期内采购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每年验收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一年一签,直至三年结束,中标金额为每年的服务费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结合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采购服务的要求,我们能够达到采购人标准、会出色完成工作、让采购人放心、安心满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靖安、于孝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联系方式: 0419-5319311
名称: 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024-31513417
项目联系人: 吴娜、王磊、马丽君
电 话: 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1.23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校园安保服务澄清版(一).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