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环氧氯丙烷装置滤渣固废属性鉴定项目公告
金额
6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装置滤渣固废属性鉴定 ,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装置滤渣固废属性鉴定、预算金额62.5万、项目实施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实施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环氧氯丙烷装置滤渣固废属性鉴定采购。其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3、þ计划工期: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9月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þ服务期限: 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
4、þ施工质量目标: /
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应符合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和固废鉴别技术导则规范等编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或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鉴别单位已在全国危险危废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完成了申报备案。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þ(2)业绩要求: 有化工类项目危废鉴别的业绩证明
þ(3)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环保方向)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 个标段(包件)。
5、其他要求: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仅需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即可,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574-86503358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先生(女士)
电 话: /
3、监督部门: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电 话: 0574-86503363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 8月 23日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装置滤渣固废属性鉴定、预算金额62.5万、项目实施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实施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环氧氯丙烷装置滤渣固废属性鉴定采购。其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备注 |
1 | 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 |
2 | 废物来源及危害性识别 | |
3 | 检测项目及方法 | |
4 | 采样要求(本次报价以22个样品计算),鉴别方案包括至少22个样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白鼠经口)、《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 易燃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 反应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的全部监测,以及2个样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白兔经皮和白鼠吸入) | 根据最终鉴定方案核增或核减样品数,报价须体现单个样品检测费用,合同以终稿鉴定方案采样数*单价计算。 |
5 | 检测结果判定 | |
6 | 协助企业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
3、þ计划工期: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9月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þ服务期限: 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
4、þ施工质量目标: /
þ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应符合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和固废鉴别技术导则规范等编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或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鉴别单位已在全国危险危废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完成了申报备案。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þ(2)业绩要求: 有化工类项目危废鉴别的业绩证明
þ(3)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环保方向)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 1 个标段(包件)。
5、其他要求: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仅需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即可,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 9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574-86503358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先生(女士)
电 话: /
3、监督部门: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电 话: 0574-86503363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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