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2024年员工人事档案清理装订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共有2家供应商按时上传了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的响应文件进行了系统地评审;经评审,广安兰台档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响应文件因未对实质性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被否决。因此仅有一家供应商通过了初步评审。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获取本项目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有5家,说明有意图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有5家,但目前仅有1家有效供应商,明显缺乏竞争性。因此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否决全部响应文件并建议采购人修改采购方案后重新组织采购。
公示期: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唐帅,1918396732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李老师,18982626733
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86190002;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