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4/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2-1120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深圳榕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中铁建华南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七局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
8 | (主)广东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邓工
- 联系电话:020-8494998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020-84986039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日期:2022年04月15日
-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万环西路EPC.pdf资格审查报告-万环西路EPC(不含专家名字).pdf
落款发布人:郭艾丹
落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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