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福州众合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校园物联网系统和后勤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新)
质疑函答复函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福州众合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1年11月10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校园物联网系统和后勤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CTZB-2021100113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针对我司2021年10月29日质疑事项2的回复,安全管理平台“* 10、兼容性:为保证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校园10T物联网控制平台统一品牌。"质疑回复中列举了锐捷、华为、H3C三大厂商同时具有物联网平台和安全管理平台。针对我方的质疑事项6、质疑事项9、质疑事项11、质疑事项12,请分别列举这三大厂商同时具备同品牌的一体机控制套件、空调控制套件、温湿度传感器、人体存在传感器产品;
质疑答复内容:设定统一品牌要求是学校为保障整体系统统一性,兼容性以及后期维护的简便性考量。该参数并未对任何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考虑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和稳定性也为学校合理要求,不含任何倾向性;参数中也并未要求、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
本校设定招标参数时已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和考察,设定的每项招标产品本条参数在市场上皆有三家以上公司能提供满足相关参数的产品,并能达到统一品牌的要求。在2021年11月4日“对福州众合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校园物联网系统和后勤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中列举并举证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商可满足每项产品的本项要求,请贵公司自行向供应商进行咨询。如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相比招标产品要求的更优参数,可作为正偏离项应答并在技术方案中写明。学校欢迎产品技术能力强的厂商提供更优质的产品。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采购文件不作修改。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质疑事项2:针对我司2021年10月29日质疑事项6、质疑事项9、质疑事项1 1、质疑事项12中回复“兼容性:为保证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校园10T物联网控制平台统一品牌”内容。
质疑回复列举了顺舟、康耐得、金廷、利尔达、涂鸦、欧瑞博、AQARA几个厂家。请分别列举这七大厂商同时具备的安全管理平台产品截图。
质疑答复内容:设定统一品牌要求是学校为保障整体系统统一性,兼容性以及后期维护的简便性考量。该参数并未对任何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考虑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和稳定性也为学校合理要求,不含任何倾向性;参数中也并未要求、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
本校设定招标参数时已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和考察,设定的每项招标产品本条参数在市场上皆有三家以上公司能提供满足相关参数的产品,并能达到统一品牌的要求。在2021年11月4日“对福州众合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校园物联网系统和后勤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中列举并举证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商可满足每项产品的本项要求,请贵公司自行向供应商进行咨询。如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相比招标产品要求的更优参数,可作为正偏离项应答并在技术方案中写明。学校欢迎产品技术能力强的厂商提供更优质的产品。该质疑事项不成立,采购文件不作修改。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质疑事项3:针对我司2021年10月29日质疑事项3的回复,学校要求私有化部署平台,硬件资源仅作为服务器用于承载平台运行,硬件参数要求:千兆以太网口数≥6个;千兆光口≥4个;RJ-45 console管理口≥1个;USB接口≥2,用于外接硬件设备。
质疑答复内容:结合学校实际使用需求,需要本次招标采购控制器具备多端口形态。上述硬件要求均为常规要求,且业界服务器均支持拓展业务端口服务。投标人可向供应商咨询该服务。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采购文件不作修改。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质疑事项4:针对我司2021年10月29日质疑事项5的回复,“ Lora空开通信模组,实现物联网智能空开与物联网平台的互相联动,包括数据回传及策略控制"。明确投标人如有优于Lora的物联网技术可在方案中进行说明。
质疑答复内容:在2021年11月4日“对福州众合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校园物联网系统和后勤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中已对业界主流物联网通信技术列明优劣势。选择Lora技术是学校综合信号传播距离,网管部署成本以及对其他信号干扰性等因素作出的考量,具备充分合理性。
投标人如有比Lora技术更优的物联网技术,可在投标方案中以正偏离应答并分析该技术相比Lora技术的优势。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采购文件不作修改。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质疑事项5:针对我司2021年10月29日质疑事项13的回复中列举了锐捷、华为、H3C 三大厂商可以满足该演示项。针对我方的质疑事项6、质疑事项9、质疑事项1 1、质疑事项12,请分别列举这三大厂商同时具备同品牌的一体机控制套件、空调控制套件、温湿度传感器、人体存在传感器产品。
质疑答复内容:设定统一品牌要求是学校为保障整体系统统一性,兼容性以及后期维护的简便性考量。该参数并未对任何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考虑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和稳定性也为学校合理要求,不含任何倾向性;参数中也并未要求、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
本校设定招标参数时已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和考察,设定的每项招标产品本条参数在市场上皆有三家以上公司能提供满足相关参数的产品,并能达到统一品牌的要求。在2021年11月4日“对福州众合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校园物联网系统和后勤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质疑答复”中列举并举证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商可满足每项产品的本项要求,请贵公司自行向供应商进行咨询。如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相比招标产品要求的更优参数,可作为正偏离项应答并在技术方案中写明。学校欢迎产品技术能力强的厂商提供更优质的产品。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采购文件不作修改。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质疑答复人: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
答复日期:2021年11月12日
回复函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福州众合创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1年11月10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校园物联网系统和后勤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CTZB-2021100113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P13 “ 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本次质疑内容为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因此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根据招标文件P13 “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故我公司对招标文件的重复质疑不予回复。
我公司配合请采购人依法积极做好质疑答复工作,与质疑供应商加强沟通协调,力争项目采购程序顺利进行。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条: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答复日期:2021年11月1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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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疑回复材料-福建众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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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疑回复材料-福建众合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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