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尺寸热场材料生产线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和军品生产能力条件补充建设项目(新建C2厂房及C1厂房改造)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0.2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101143506stghqqudl
预算金额120.28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镇13609116352
中标公司陕西建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0.28万元
中标联系人宁涛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尺寸热场材料生产线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和军品生产能力条件补充建设项目(新建C2厂房及C1厂房改造)监理服务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143506stghqQudL | ||||||||||||||
标段名称 | 大尺寸热场材料生产线产能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和军品生产能力条件补充建设项目(新建C2厂房及C1厂房改造)监理服务 | ||||||||||||||
标段编号 | E6101143506stghqQudL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王镇 | 联系电话 | 13609116352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4 | ||||||||||||
评标情况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可以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陕西建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202800.00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档案按规范完成移交止 | |||||||||||
2 | 西安四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1960.00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档案按规范完成移交止 | |||||||||||
3 | 西安茂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975460.00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陕西建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涛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732159 | 符合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2 | 西安四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路小明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514545 | 符合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3 | 西安茂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谷文刚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482064 | 符合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②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③ 相关证明材料; ④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⑤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D座6F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09116352 | ||||||||||||||
其他公示内容 | (1)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档案按规范完成移交止; (2)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xggzyjy.xa.gov.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sntb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发布,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3 日; (3)因发布工具不同导致的公示内容、格式可能的差异,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内容为准。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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