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鲍杨裕和园西区配套商业用房装修工程的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鲍杨裕和园西区配套商业用房装修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鲍杨裕和园西区配套商业用房装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8039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鲍杨社区,约2103平方米建筑进行改造装修,符合日常使用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8039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浙江金华宏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控股关系。本项目情况参考《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审计局金华市政管办金华市公管办关于加强金华市市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国资发[2023]40号》文,符合市属企业采购方式(非依法必须招标)与适用情形“(五)单一来源采购。6.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市属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条件,综上,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宏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婺城区城投集团办公楼318 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倪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671190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婺城区城投集团办公楼50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扫描).pdf
177.3 KB
采购人: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鲍杨裕和园西区配套商业用房装修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鲍杨裕和园西区配套商业用房装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8039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鲍杨社区,约2103平方米建筑进行改造装修,符合日常使用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8039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浙江金华宏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控股关系。本项目情况参考《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审计局金华市政管办金华市公管办关于加强金华市市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国资发[2023]40号》文,符合市属企业采购方式(非依法必须招标)与适用情形“(五)单一来源采购。6.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市属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条件,综上,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金华宏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婺城区城投集团办公楼318 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倪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671190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婺城区城投集团办公楼50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扫描).pdf
17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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