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特殊桥梁施工第三方监测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复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其中上海段、江苏段项目业主分别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江苏有限公司。同步实施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部分工程项目业主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和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江苏省、上海市。
2.2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线路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站,向西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终至合肥市合肥南站。
其中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正线:改DK1+031.51~DK427+948.09,线路长度 422.882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 416.047km,利用既有长度 6.835km。含上海枢纽、南通地区、扬州地区、南京枢纽相关工程,新建车站9座、改建3座,配套新建上海宝山、南京北动车运用所,新建扬州东存车场,扩建南通动车运用所,含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简称沪通铁路二期)同步实施和并行段,含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南站同步实施工程、海门北站地下预留轨道交通同步实施工程。
2.3主要技术标准:
2.3.1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值:350km/h;正线线间距:5.0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引入枢纽地段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标准;最大坡度:20‰,困难25‰;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最小行车间隔:3min;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3.2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
铁路等级:国铁I级;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km/h,局部限速;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2800m,其他地段根据设计速度确定;正线线间距:4.4米;最大坡度:6‰,局部9‰;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货机HXD,客车动车组;牵引质量:5000吨;闭塞类型:自动闭塞;建筑限界:满足双层集装箱运输条件。
计划工期:本施工项目计划总工期(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上海宝山站(含)至启东西站(不含)段工期7年,启东西站(含)至苏皖省界段工期5年。沪通二期工期5年。
2.4招标范围
已批复沪宁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站前及相关工程,含上海枢纽、泰州地区、扬州地区相关工程;含徐行站(不含)至上海宝山站(含)段初步设计批复同步实施工程,盐泰锡常宜泰州南站同步实施、海门北站地下预留轨道交通同步实施工程,不含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南京枢纽及南通地区委托代建相关工程,范围内特殊桥梁施工第三方监测(施工监控)。
2.5标段服务期限: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标段内的第三方监测任务及相关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
2.6本次招标拟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是HSJA-Ⅲ标、HSJA-Ⅳ标、HSJA-Ⅴ标。
HSJA-Ⅲ标段对应HSZQ-5标范围内①DK65+150.00南横引河84.9+150+84.9m连续梁拱、②DK83+510.00-DK84+502.00崇启长江大桥主通航孔桥(125+175+400+197+108)m斜拉桥、③DK82+304.60-DK83+510.00崇启公铁长江大桥非通航孔桥10×112m连续钢桁梁第三方监测(施工监控)。
HSJA-Ⅳ标段对应HSZQ-6标范围内①DK93+797.00新三和港(109.95+180+109.95)m连续刚构拱;HSZQ-9标范围内②DK226+037.00如泰运河(88+168+88)m连续梁拱;HSZQ-10标范围内③DK241+237.57宁盐靖高速(83.2+152+83.2)m连续刚构;HSZQ-11标范围内④DK271+914.80引江河(40+110+220+110+40)m部分斜拉桥第三方监测(施工监控)。
HSJA-Ⅴ标段对应HSZQ-11标范围内①DK298+651.50芒稻河(40+110+220+110+40)m部分斜拉桥、②DK312+981.00太平河(90.7+210+90.7)m钢混连续刚构、③DK315+088.90凤凰河(90.7+210+90.7)m钢混连续刚构、④DK315+829.70京杭大运河(45+86+300+86+45)m斜拉桥;HSZQ-12标范围内⑤DK319+675.10槐泗河(88+168+88)m连续刚构拱第三方监测(施工监控)。
具体工作详见招标工作量清单文件。
2.7其他:参与建设单位监测管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技术甲级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资格,计量认证参数范围包括施工监控全部内容。
3.3业绩要求:
HSJA-Ⅲ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9月-2023年9月)至少承担过1座主跨300米或以上铁路或类似项目大型桥梁施工监控工作。
HSJA-Ⅳ标、HSJA-Ⅴ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9月-2023年9月)至少承担过1座主跨150米或以上铁路或类似项目大型桥梁施工监控工作。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监测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加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HSJA-Ⅲ标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从事类似工作10年,具有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近 5 年担任过至少一座主跨不小于 300 米铁路或类似项目大型桥梁施工监控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从事类似工作8年,具有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近 5 年担任过至少一座主跨不小于 300 米铁路或类似项目大型桥梁施工监控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HSJA-Ⅳ标、HSJA-Ⅴ标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从事类似工作10年,具有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近 5 年担任过至少一座主跨不小于 150 米铁路或类似项目大型桥梁施工监控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从事类似工作8年,具有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且近 5 年担任过至少一座主跨不小于 150 米铁路或类似项目大型桥梁施工监控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管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投标人在国铁集团或铁路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其他情形:与被监控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监测业务,也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监测业务,否则视为违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3年8月19日至 2023 年8月 23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1612室持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不接收邮购。
4.3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在招标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成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5.2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万元,采用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方式或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签约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7.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到2023年8月23日17时00分截止。
9. 其他
各申请人需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市交易中心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赵文磊
电 话:021-51236809
电子邮件:hncja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账 号:1001215509300946139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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