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20.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jslc(zb)-2023-004
预算金额520.16万元
招标公司叶城县乌吉热克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茹17397589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SLC(ZB)-2023-004
项目名称: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016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粮仓2个,每个1000立方米,以及水电、传输机等附属配套;采购粮食烘干设备一套,规格200t/d(烘干塔、热风机、冷却风机、热风机、提升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1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粮仓2个,每个1000立方米,以及水电、传输机等附属配套;采购粮食烘干设备一套,规格200t/d(烘干塔、热风机、冷却风机、热风机、提升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双方签约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的近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4)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连续3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5)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声明;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8)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相关网站截屏件并加盖公章);
(9)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叶城县核桃大道180号五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乌吉热克乡人民政府
地 址:叶城县乌吉热克乡
联系方式:18134871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英吉沙县工业园区诚祥路004号
联系方式:1739758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茹
电 话:17397589666
附件信息:
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doc
678.7K
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SLC(ZB)-2023-004
项目名称: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016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粮仓2个,每个1000立方米,以及水电、传输机等附属配套;采购粮食烘干设备一套,规格200t/d(烘干塔、热风机、冷却风机、热风机、提升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叶城县乌吉热克乡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1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粮仓2个,每个1000立方米,以及水电、传输机等附属配套;采购粮食烘干设备一套,规格200t/d(烘干塔、热风机、冷却风机、热风机、提升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双方签约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的近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4)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连续3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5)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声明;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的证明材料;
(8)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相关网站截屏件并加盖公章);
(9)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叶城县核桃大道180号五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叶城县乌吉热克乡人民政府
地 址:叶城县乌吉热克乡
联系方式:18134871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英吉沙县工业园区诚祥路004号
联系方式:1739758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茹
电 话:173975896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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