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7-XJ-2024-31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所需辅助材料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使用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1标项目
1.2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组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磴口县城西南侧直线距离约25km处,场区面积约2.3万亩,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E106°45′15″,N40°13′33″,海拔约1025m。场址东侧、北侧、南侧为远期预留光伏区,东北侧有内伦湖及蓄洪区。本工程所用地块可通过东侧和南侧穿沙公路进入本工程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本项目额定装机容量为1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19.2611MWp,共设303个3.3MW分区,安装N型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1772628块(其中一个3.4MW的跟踪支架试验子阵为HJT组件1378块、IBC组件1378块、与其他子阵相同组件1378块,新型组件总容量2.2MW,最终由发包人确定型号及数量,投标价格不做变动;本子阵安装11个300kW+1个100kW逆变器,箱变容量为3.4MW)。本项目新建2座光伏220kV升压站,每座升压站各汇集500MW光伏电力,2#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1#升压站220kV母线,导线型号JL/G1A-2×400,线路长度约2km。1#升压站汇集1000MW光伏电力后,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祥泰500kV变220kV侧,导线型号JL/G1A-4×400,线路长度约40km。
2.2交货地点:内蒙古乌兰布和沙漠蚂蚁森林262号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5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3.7 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4、物资需求一览表
编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时间 | 交货状态 及条件 | 备注 |
1 | 地材 | 油坑卵石 | 5-8cm | m³ | 308 | 2024年10月15日 | 外观质量以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随车附带出厂资料以及质量证明文件。 | |
2 | 标桩 | 电缆标识桩 | C15素混凝土,150*150*600 | 根 | 1842 | 2024年10月15日 | ||
说明: 1、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小规模纳税人提供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款的结算:(1)乙方物资批次到且甲方收到业主相关款项,90天内结算到货物资货款的70%(付款达到70%)。 (2)安装完成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收到业主相关款项60天内结算该批物资货款20%(付款达到90%),剩余10 %全线开通后两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货款。 3、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 4、技术标准:。 |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会员并缴纳会员费。
5.2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9日进行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6、询价服务费: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7.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澄清公告。
8、报价单递交
8.1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客户及供应商端”报价并上传完整的报价文件。
8.2 报价单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8:00。
9、采购人及相关联系人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联系人:彭佳欣 电话:13135666970
项目物资负责人:朱宇帅 电话:15623703694
项目名称 材料邀请报价表(后附清单)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 联系人 | |||||||||
电 话 | ||||||||||
地 址 | ||||||||||
报价情况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 注 |
合计(大写): | ||||||||||
报价说明 | 注:1、企业资质等级,生产能力及供货能力: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生产供应能力。 2、规格:以甲方通知为准。 3、数量: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现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设计制作、检测、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 |||||||||
优惠条件 付款方式 | 1.按月结算支付 | 物资结算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进行结算,双方对账完毕后,乙方凭甲方物资部门出具的结算单,经甲方领导审批后,再提供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根据EPC项目部对各分部的计价支付比例,60天内向卖方支付结算货款70%的货款,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剩余货款六个月内结清,预留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如因甲方资金紧张等异常问题不能及时付款时,可适当延期付款,延迟付款期间不计利息、无资金占用费。 | ||||||||
2.货到付款 | 无 | |||||||||
3.预付款 | 无 | |||||||||
4.付款优惠条件 | 无 | |||||||||
说 明 | 1.卸货地点:内蒙古乌兰布和沙漠蚂蚁森林262号 | |||||||||
2.计量方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 ||||||||||
3.供应商必须要有并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等全套资质资料复印件。 | ||||||||||
4、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总价有大小写。 | ||||||||||
5、邀请单位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佳园路19号;联系人:彭佳欣13135666970、项目物资负责人朱宇帅15623703694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