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监理
金额
9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441622-04-01-364358
预算金额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762-68823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
公墓山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2-441622-04-01-364358
投资项目名称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
招标项目名称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监理
标段(包)名称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龙川县通衢镇旺宜村张马坑
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由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建设资金由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相关工作等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理。
项目概况:新建公墓山一座,规划占地面积200亩,设七个墓区,规划建设墓位约12493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入口牌楼、山顶广场、景观亭、管理房、骨灰楼、福德楼、生态停车场、景观桥、荷花池、环形园路等设施。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212号及龙发改(202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为:2112-441622-04-01-364358)。招标人为龙川县通衢镇人民政府,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工程进行招标代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川县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通衢镇公墓山监理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通衢镇旺宜村张马坑
2.3 项目概况:新建公墓山一座,规划占地面积200亩,设七个墓区,规划建设墓位约12493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入口牌楼、山顶广场、景观亭、管理房、骨灰楼、福德楼、生态停车场、景观桥、荷花池、环形园路等设施。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2.5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相关工作等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理。
2.6 工程监理费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施工费审定金额为7819.14万元,监理费审定金额为98.90万元,为最高限价。建设资金由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资料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
5.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4.1 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2 根据《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4.3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2)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指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2)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 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5.6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企业,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 源 市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和 XML 工 程 量 清 单 操 作 手 册 ,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9:30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监理服务期限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最高投标限价
98.9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监理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在有效期内,并须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前近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规定执行。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发布。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5日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8日 09:30:00
开标地点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
招标人
龙川县通衢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河源市龙川县通衢镇通衢社区
招标人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301010
招标代理机构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龙川县老隆镇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882388
招标监督机构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62998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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