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四次)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四次)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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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四次)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四次)合同公告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四次)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四次)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第四次) | 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12楼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1号 | 13778962228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宜宾宜瑞汽车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822室 | 15222931661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10658000.00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10611 | 20210611 | 20210710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货物采购、供货和服务等 |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6、货物需要购买保险的(如车辆等),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足额购买。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曹文 | / |
项目描述 | 2.1项目概况:新建县城小区垃圾收转运系统,新建环卫车停车场、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工人休息室,新增垃圾桶、果皮箱,环卫车辆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屏山县县城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项目货物采购、供货和服务等。 2.3工期要求: 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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