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监理)林溪郡花园二期住宅小区项目
金额
765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仕利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春爱
标书截止时间2018/03/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1222409120180030
招标备案号: 12152018033009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宝坻监理[2018]03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溪郡花园二期住宅小区项目 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 津宝审批备[2018]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冠城锦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65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冠城锦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林溪郡花园二期住宅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11000平方米,总投资76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宝坻新城朝霞路东侧窝头河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林溪郡花园二期住宅小区项目,占地面积2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6500平方米,其中住宅86000平方米,配套5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16000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13800平方米,最大单体跨度不超过24米,最高高度不超过100米,最高层数33层,最大基坑深度不超过5米,监理范围:红线范围内建筑及室外配套施工全过程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原则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勘察阶段、保修阶段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8年04月19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7月15日 至 2021年07月1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04月19日 至 2018年04月25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3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3月22日2018年03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05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招 标 人: 天津冠城锦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仕利(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广阳路泽润豪庭公建二
邮政编码: 301800 联系人: 王国权 电话: 13110065219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程春爱(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邮政编码: 300191 联系人: 逯遥 电话: 23611619-801
传 真: 23667651
日期: 2018 年 3 月 1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 孙志辉
电话: 29242500传真: 29231081电子邮箱: jjzxyh@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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