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整车再制造工厂及配套停车库项目汽车库中庭精装修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整车再制造工厂及配套停车库项目汽车库中庭精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2629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整车再制造工厂及配套停车库项目汽车库中庭精装修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9
各投标人:
1.本招标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聚晶砂吸音板”产品所推荐的品牌“声博士、杰科、佳百丽、可耐福、爱富希、财洁”均无一家制造该产品。该产品专业技术性能较高的仅国内知名生产为有如:“湖南八方声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阿姆斯壮(中国)有限公司、广东丽音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规范标准名称应为“硅晶砂吸音板”,市场均价约为1200/平方左右,与招标控制价相差较大。请问招标人是否调整产品控制价和品牌?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聚晶砂吸音板”品牌不做要求,标后满足聚晶砂吸音板A级防火材料和吸音的需求即可,同时需满足图纸设计技术参数及相应施工规范要求,进场之前须先送样经监理人、招标人、使用单位确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的工程质量,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合格”填写。
回复:是的,工程质量填写“合格”即可。
3.电子标书生成的投标文件均无目录,但招标文件中有目录,则电子标书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导入目录放入封面中,如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回复:投标时可不导入目录,其他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电子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函与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不同,是否以电子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函格式为准,如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报价文件)标题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招标文件中标题为“一、 投标函”。
回复:投标函等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清单中一项总包服务费总金额为34万,招标文件中标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总承包服务费已计入工程量清单中,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的 1.5%。计入投报价,无论投标人报价多少,最终结算均按照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1.5%扣除支付给总包单位。”,则总包服务费是否可以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的 1.5%自行调整计入投标总价,且是否可以高于34万记取总包服务费。
回复:投标人需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的 1.5%计入投标报价。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建筑面积为20850㎡,招标公告中建筑面积为25000㎡,则建筑面积是否以25000㎡为准。
回复: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5000㎡,装修部分建筑面积为20850㎡。
7.措施项目中总价措施费及每项单价措施费费用,是否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措施项目表中的每笔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相关规定。
8.招标文件推荐材料品牌表中,铝方通材料的品牌(凤铝、 金德、 日丰、 欧斯龙),铝板材料的品牌(金边、 墙徽、 海达、 成功)为幕墙铝板的品牌,室内装修的基本都不做,是否可以自行替换成其他品牌进行报价。
回复:可以自行替换成其他品牌进行报价,需满足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要求,进场之前须先送样经监理人、招标人、使用单位确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招标文件中没有安全文明目标请明确,没有保修期要求,请明确。
回复:安全文明目标详见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6.1 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质量保修期详见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
10. 工程款支付方式未明确,请问是否全额电汇转账支付?
回复:工程进度款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相关内容。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11.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未明确,请问是否可在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7天内完成付款?
回复:工程进度款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4.1相关内容。
12. 请问工程设计变更、 经济签证、 材料调差引起的价款调整,是否可调整为随工程进度款一起支付?
回复:工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调差引起的价款调整,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已完成调整的价款进入结算审计。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人名称: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工业社区综合楼1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655021
招标代理: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4
2022年12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7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原项目名称: 整车再制造工厂及配套停车库项目汽车库中庭精装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GZ02629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整车再制造工厂及配套停车库项目汽车库中庭精装修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GZ02629
各投标人:
1.本招标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聚晶砂吸音板”产品所推荐的品牌“声博士、杰科、佳百丽、可耐福、爱富希、财洁”均无一家制造该产品。该产品专业技术性能较高的仅国内知名生产为有如:“湖南八方声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阿姆斯壮(中国)有限公司、广东丽音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规范标准名称应为“硅晶砂吸音板”,市场均价约为1200/平方左右,与招标控制价相差较大。请问招标人是否调整产品控制价和品牌?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聚晶砂吸音板”品牌不做要求,标后满足聚晶砂吸音板A级防火材料和吸音的需求即可,同时需满足图纸设计技术参数及相应施工规范要求,进场之前须先送样经监理人、招标人、使用单位确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的工程质量,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合格”填写。
回复:是的,工程质量填写“合格”即可。
3.电子标书生成的投标文件均无目录,但招标文件中有目录,则电子标书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导入目录放入封面中,如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回复:投标时可不导入目录,其他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电子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函与招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不同,是否以电子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函格式为准,如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报价文件)标题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招标文件中标题为“一、 投标函”。
回复:投标函等投标文件格式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清单中一项总包服务费总金额为34万,招标文件中标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总承包服务费已计入工程量清单中,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的 1.5%。计入投报价,无论投标人报价多少,最终结算均按照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1.5%扣除支付给总包单位。”,则总包服务费是否可以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的 1.5%自行调整计入投标总价,且是否可以高于34万记取总包服务费。
回复:投标人需按照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 的 1.5%计入投标报价。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建筑面积为20850㎡,招标公告中建筑面积为25000㎡,则建筑面积是否以25000㎡为准。
回复: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5000㎡,装修部分建筑面积为20850㎡。
7.措施项目中总价措施费及每项单价措施费费用,是否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措施项目表中的每笔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相关规定。
8.招标文件推荐材料品牌表中,铝方通材料的品牌(凤铝、 金德、 日丰、 欧斯龙),铝板材料的品牌(金边、 墙徽、 海达、 成功)为幕墙铝板的品牌,室内装修的基本都不做,是否可以自行替换成其他品牌进行报价。
回复:可以自行替换成其他品牌进行报价,需满足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要求,进场之前须先送样经监理人、招标人、使用单位确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招标文件中没有安全文明目标请明确,没有保修期要求,请明确。
回复:安全文明目标详见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6.1 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质量保修期详见第四章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
10. 工程款支付方式未明确,请问是否全额电汇转账支付?
回复:工程进度款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相关内容。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
11.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未明确,请问是否可在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7天内完成付款?
回复:工程进度款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4.1相关内容。
12. 请问工程设计变更、 经济签证、 材料调差引起的价款调整,是否可调整为随工程进度款一起支付?
回复:工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调差引起的价款调整,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已完成调整的价款进入结算审计。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人名称: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工业社区综合楼1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655021
招标代理: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4
2022年12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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