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系实训基地建设-食品理化检验实训室、基础化学实验室1、2万向排风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南平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10: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2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2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20956275 | ||
采购单位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209562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9507349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0]LSGC[XJ]202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系实训基地建设-食品理化检验实训室、基础化学实验室1、2万向排风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原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重新评审。
更正内容:
我司于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组织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系实训基地建设-食品理化检验实训室、基础化学实验室1、2万向排风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的开标活动,评审结果确定后,经复核发现,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型企业投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于2022年12月11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如下:福建省南平市金禾贸易有限公司、南平市锦玉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 资格审查特定要求,以上三家投标单位不满足资格条件视为无效响应,投标无效,本次采购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9号
联系方式:18020956275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联系方式:13695073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赟
电 话:18020956275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