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资格预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2411040z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庞工0571-5123114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71-512314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资格预审项目 (招标编号:HD2411040Z)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资格预审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浙江 大有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上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10kV及以上设备)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19时30分到2024年12月09\J,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南路158号 联系人:庞工 电 话:0571-512311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58号小三楼201室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0571-51231471 电子邮件: 3931164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d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资格预审公告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 资格预审项目 项目编号:HD2411040Z 1.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夕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采购的相应分标采用公开资格预审方式。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招标采购采用资格预审 方式进行,预审结果自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杭 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相关分标招标采购仅接受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投 标。 在此,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O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次资格预审的分标如下表。
序号预审分标编号预审分标名称入围数量备注
1HD2411040Z-GZF001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 (10kV及以上设备)551.含相关运输服务。
2HD2411040Z-GZF002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 (10kV以下设备)602.满足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 报告。 ·生产一更求在资格预审 1
3HD2411040Z-GZF003配电箱辅助制造服务 (10kV及以下设备)本顶,明确。 V n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提供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 丶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申请人最多仅能申请任意两个标段,否则作为无效应答。 3.1申请人通用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配电设备辅助制造服务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检验设 备,具有生产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等各类材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详见《 供应商信息汇总表》),证明其辅助制造服务能力,否则视为无效应答。生产 1
检验设备及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铜排冲、剪、折加工设备,钣金冲、剪、折 加工设备,接地电阻测试设备,模拟试验设备,工频耐压设备,检试人员等, 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2)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标段产品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型式 试验报告,并将该报告放于应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3)申请人须根据招标文件模板提供《供应商信息汇总表》、《2022年- 2024年业绩和发票统计表》,且提供盖章版和EXCEL版,否则作为无效应答。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 检测手段和能力及材料、元器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5)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 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6)本供应商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申请,不接受贴牌 代工申请,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申请。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O (7)招标人有权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资质能力核实, 一经发现与申请资料不符或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8)在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 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供应商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9)申请人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被发现存在以铝代铜、以旧代新、以次 充好、偷工减料等失信、欺诈行为且被查实的,招标人存权取消其资格。如造 成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 3.2申请人专用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相关业绩、生产试验设备,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序号 预审分标编号 预审分标名称 相关业绩要求(不少于) 备注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 1 包含但不限于中置式开关柜/中压环网 HD2411040Z-GZF001 近三年平均500台/年 (10kV及以上设备) 柜/箱式开关站/箱式变电站等 配电柜辅助制造服务 2 包含但不限于低压配电柜GGD/GCK/GCS/ HD2411040Z-GZF002 近三年平均200台/年 (10kV以下设备) MNS/BLOCKSET等 3 箱辅助制造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动力箱、电缆分线箱、表 HD2411040Z-GZF003 1 近三年平均500台/年 V及以下设备) 箱等 3 4. 审核标准 申请人应填写《供应商信息汇总表》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4.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 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 绩有效性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以实际发生发票累计为准。 (2)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 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 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 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 、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 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填写统计表。 (3)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 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 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 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4)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5)收购其他企业情况中,被收购企业注销后,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 业绩。 (6)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 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7)不同电压等级的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8)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年限计算相关年均业绩要求。 4.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关 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标段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3)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 4 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4)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5)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6)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19时30分 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免费注册并登陆浙江云采购中 心(https://dayou.zjycgzx.com)报名拟参与预审标段,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 电子钥匙。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 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 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09 :30(北京时间)。 7.2本次资格预审项目仅接受在线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文件,不接受纸质申请 文件和光盘文件。申请人须按要求在“浙江云采购中心”上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分标号(类别)为单位单独提交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 o 7.3在报名截止后通过登录“浙江云采购中心”进行申请文件加密上传,包 括(但不限于):完整的经电子签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申请文件附件一 : 供应商信息汇总表”及“申请文件附件二:业绩和发票统计表”的盖章版) 以及“申请文件附件一:供应商信息汇总表”及“申请文件附件二:业绩和发 票统计表”可编辑版本(Excel)文档。(可编辑版本需上传至“其他文件” 上传端口) 上传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我的项目->双击项目名称->投标管理 〉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注意说明:技术/商务文件只支持上传单个小于150M的文 件,其他文件类型支持上传多个20M以下的文件;操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 路径: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 >用户操作手册平台供应商版)。浙江云采购中心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71- 51214772、0571-51214779(或自行前往采购平台首页查看操作手册)。 5 7.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电子 申请文件到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单位,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招投标信 息系统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5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 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如:申请文件部分内容模糊不清等 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浙江云采购中心(https://dayou.zjycgzx.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58号 联系人电话:0571-5123114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58号小三楼201室 联系人电话:0571-51231471、13575766154 电子邮件:393116434@qq.com 10.合规声明 本资格预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 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本资格预审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执 行。 11.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部分除外)进 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 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的,不得改变资格预 审公告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 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 改或补充内容等)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对资格预审公告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 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2024年11月29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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