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3-83
预算金额885.9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科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993757373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平公资建2023269号】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3-09-15 12:2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4,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科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三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74
第六章  图纸(见附件)....................................................... 76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 78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78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80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3269号】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3-83
2、项目名称: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859054.00元
序号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8859054.00元
8859054.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
2022年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共计13条91.336公里,包括X001后柳线、X004龚田线、X008曹常线、Y039单安线、Y010廉前线、Y009齐铁线、Y017雷罗线、Y061余李线、C210杜逍线、C239田西线、C892雷洪线、C389平寺线、C305汪赵线等道路坑槽挖补、灌缝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项目施工等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项目施工等内容。
5.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 〔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0时 00分至2023年10月8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行政监督单位:叶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057N
    联系人:李小刚
联系电话:13507626199
单位地址:平顶山市叶县玄武大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叶县玄武大道西段路北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593898866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科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康达彩虹小区1号楼9楼921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99375737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9937573736
                                           
         2023年09月15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http://www.pdsggzy.com/tzgg/41494.jhtml)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叶县玄武大道西段路北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593898866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中科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康达彩虹小区1号楼9楼921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19937573736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2年第一批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叶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项目施工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3.4
安全目标
施工过程零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况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

1.5
费用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报名等费用,投标保证金减半。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变更公告且仅以电子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双信封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进一步补充,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一般计税法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3.2.6
是否接受调价函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日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肆万肆仟元整(小写:44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前一日23时59分前,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3、 递交形式:
3.1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
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详见总则3.4.4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公路或道路项目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注: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1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7.6
是否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不要求
8.5.1
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单位:叶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057N
联系人:李小刚
联系电话:13507626199
单位地址:平顶山市叶县玄武大道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人代表出席
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不再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之后,对其投标文件电子版进行远程解密,不再参加现场开标。
10.2
投标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保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视为无效。
2、现场递交:现场不递交任何纸质资料,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0.3
招标人控制价
 详见招标公告最高限价
10.4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订立合同。
注:合同在线签订,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供应商)利用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10.5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规定中标人按照项目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的1.2%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不单独列项,由中标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10.6
电子招标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
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电子交易系统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示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公告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将在异议提出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合同用款估算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上传招标文件的同时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按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银行保函的操作流程办理。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前附表不要求的此条不做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前附表不要求的此条不做要求。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所有标段投标人均需提供开标时间前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5“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有)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开标现场不递交任何纸质资料,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发包人签署的申请。
5. 开标
5.1“不见面”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异议
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
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方式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 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变更公告(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变更公告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人控制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优惠承诺:  10 分
  
  履约能力:  1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或等于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 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 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2.2.4(1)
 
施工组织
设计3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0-2分)
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根据其可行性,酌情给分。
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0-5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0-5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0-4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3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0-3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0-3分)
 
 
2.2.4(2)
优惠承诺10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6>得分≤10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3>得分≤6
 
 
 
 
 
 
2.2.4(3)
评标价
5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F+偏差率× 100× E2。
E1=2 ;E2=1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 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2.2.4(4)
履职尽责10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6>得分≤10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3>得分≤6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优惠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投标人(小微企业)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其价格分3%的分值)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 人( 全称 ) :                                  
承包 人 ( 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
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工程款拨付
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
3、工程款拨付:工程完工经监理单位或甲方验收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
准时,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
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
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九、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
 
包人执    份。
 
 
 
发包人:  (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协议书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
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的合同文件,
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 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
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
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
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
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
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
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
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
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
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
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
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
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
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 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 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
得进入其王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 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
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
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  ( 公 章)    
       承包人:   (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 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进 行安垒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  同时
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
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
安全隐患
 
二、 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 施工安仝技术规程》(3TJ076—95) 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 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 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
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 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
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 (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各职能部 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 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 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
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台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
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
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 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
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 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 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
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 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
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 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
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 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 包人 : (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编制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报审预算、质疑回复等相关资料;
2、定额执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
2021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 2021 普通公路日常养护预算定额 》及配套执行的有关文件及配套执行的有关文件;
3、根据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必须计入建筑工程一切险
0.35%、第三者责任险 0.33%、安全生产费 1.5%。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
(交办公路[2016]66 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3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计增值税,税率
9%。
3、间接费按以下方式计入:
冬季施工增加费,按我县所处的准二区计入;雨季施工增加费,按我县所处的一区三个月计入;夜间施工增加费不计取;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不计,行车干扰费不计取,施工辅助费需计取,工地转移费不计取。
4、企业管理费不计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只计基本费用和财务费用、辅助生产。
5、人工工日单价(含机械工)按
108.85元/工日执行:规费:我省的规费费率取费标准为 33.5%,其中:养老保险 16%,医疗保险费(含生育险)7.3%,失业保险 0.7%,工伤保险
1%,住房公积金 8.5%。
6、材料价格参照《平顶山市工程造价》2023
年第 3期信息价及市场时价。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纸(见附件)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第七章、交通部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细则。
 
 
 
 
 
 
 
 
 
 
 
 
 
 
 
 
 
 
第  四  卷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第八章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工程质量:   
  ,安全目标:   ,工期:       。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    元/天
 
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4
开工预付款金额
 30      %签约合同价
 
5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6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7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按银行正常的活期利率
 
8
质量保证金金额
   3     %合同价格
 
9
保修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正反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联系方式: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工程内容
预计造价(万元)
备 注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拟分包工程造价合计(万元)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注册资本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 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 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三)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  名
 
年  龄
 
专  业
 
技术职称
 
学  历
 
拟在本标段
工程任职
 
工作年限
 
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备        注
 

注:1.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九、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情况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文件中明破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
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和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
(月)
投标人的估算
分期
累    计
金额(元)
(%)
金额(元)
(%)
第一次开工预付款
 
 
 
 
1~3
 
 
 
 
4~6
 
 
 
 
……
 
 
 
 
缺陷责任期
 
 
 
 
小计
 
100.00
 
 
投标价:
说明
 

 
备注:
1、投标人可按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工期自行填写)
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定金额,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回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的时间间隔。
 
 
 
递交时间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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