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及6386.9388万元债权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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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及6386.9388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2019-12-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ZZR19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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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及6386.9388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田庄煤矿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6,386.94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19-12-1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6386.9389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国有产权0.0001万元,转让方及关联企业享有的对标的企业的债权6386.9388万元。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4891.5平方米,使用终止日期为2033年9月14日,原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省枣庄市乔山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白彦分公司(详见(2005)第48号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20013.30平方米土地已过户,该土地是通过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所得,已于2016年7月27日办理了使用证变更,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绿源特种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平集用(2016)第3号土地使用权证),使用终止日期为2033年9月14日;(2)24878.2平方米是通过白彦镇人民政府转让所得,目前尚未办理使用权证的变更,原因是本地块附着物中有当初被冻结的资产,未列入平邑县转让给标的企业的房产设施,不能办理房产证。 3、标的企业尚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 4、标的企业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5月20日到期,临沂市安监局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39号令》第12条“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以及第31条“ 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之规定收回安全许可证,未核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标的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7月23日。新建新泰-台儿庄高速公路途径矿山西侧,当地政府告知,根据“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不允许进行采矿活动的相关规定”,该矿区位于限制采矿活动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 6、标的企业厂区内的B线生料磨系统租赁给了平邑县荣源矿产资源贸易有限公司,租赁期至2023年1月31日。 7、标的企业租赁厂区周边白彦镇农用地34.90亩、与白彦镇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1年10月10日至2033年10月10日。在租赁地西南角,标的企业建设了篮球场、车棚、材料库、材料棚,建筑面积3115㎡,2013年卫片拍摄被国土局地籍科认定为“以租代征”非法建设。标的企业缴纳罚款后,平邑县批复3115㎡的集体用地,土地权属归小山后村。本地块与租赁的34.90亩重叠(附平政土字【2013】86号文);部分地上建筑仍有被认定“以租代征”的非法建设风险。 8、标的企业租赁厂区东部白彦镇农用地16.50亩用于石料厂生产,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2690元,期限为2013年12月12日至2033年12月11日。 9、白彦镇政府与标的企业签订了矿山租赁合同,共100亩,租赁费为9万元/年,期限至开采并复垦结束。 10、标的企业与平邑县荣源矿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石灰石矿山承包合同经营性承包合同》,因合同存在争议,平邑县荣源矿产贸易有限公司已向标的企业提出索赔,存在涉诉风险。 11、标的企业所属资产中的在建工程为田庄煤矿充填项目建设的充填站,资产总额972332.28元,该资产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田庄煤矿矿区工业广场内。 1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金信达审字【2019】第063号《审计报告》及中新评报字【2019】第0144号《资产评估报告》和中新评报字(2019)第0144-1号《补充资产评估报告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土地无法过户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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