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码为湘ND17700小型新能源汽车一辆(纯电动)
第一次拍卖公告
洪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4日10时至2024年8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rmfysszc.gov.cn,户名:洪江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车牌号码为湘ND17700小型新能源汽车一辆(纯电动);乘坐人数:4人;使用性质:非营运;注册日期:2018-10-17;行驶里程:47761公里(以实际交付为准);车辆识别代号: LVVDG17BXJD616394;发动机号码:AAPJJJ01290;检验有效期止:2022-10-31;定向询价:12000元,起拍价:900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车辆具体实际违章罚款、扣分、有无事故请竞买人自行到车管所查询,车辆目前扣押在洪江市人民法院;2、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实物为准,网拍图片仅供参考;3、年检、过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的,由买方自行办理及承担相关费用;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相关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所;4、有车辆钥匙和行驶证,车辆的空调有损坏,无慢充线(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洪江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起拍3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辅拍机构刘女士(138 7458 0649)联系看样。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标的物违章记录、年检、过户、单证补换、违章处理、相应罚款及停车费等所涉及的一切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相关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咨询落户地、提档城市车管所,请竞买人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2024年8月12日17时止,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洪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市支行,账号:9558851914000337238)。
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能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相关权利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后视为已通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辅拍机构刘女士(138 7458 0649)。
联系地址: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洪江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hjsfy.chinacourt.org/)及微博、微信上查询。
洪江市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