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zszb[gk]2017088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115.8万元
中标联系人柯老师13067396560
公告正文
发酵罐及生物安全柜等设备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0]ZSZB[GK]2017088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

乙方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SZB[GK]2017088发酵罐及生物安全柜等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发酵罐 发酵罐 2 710000 Biostar B-10L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整机质保期一年,整机免维护期一年
1 1-2 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 2 96000 HFsafe-1500LC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整机质保期一年,整机免维护期一年
1 1-3 紫外分光光度计 紫外分光光度计 2 113000 UV-1800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整机质保期一年,整机免维护期一年
1 1-4 多通道恒电位仪 多通道恒电位仪 1 54000 CHI1040C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整机质保期一年,整机免维护期一年
1 1-5 恒温振荡摇床 恒温振荡摇床 2 94000 ZWYR-2112B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整机质保期一年,整机免维护期一年
1 1-6 生化培养箱 生化培养箱 5 91000 BI-250 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整机质保期一年,整机免维护期一年
合计: 115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15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国内货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进口货物: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

4.3交付条件:到货并验收合格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第三联提交给甲方存档。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国产产品: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100%全额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且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能认可,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进口产品:采购合同生效及取得该项目进口免税批文后7个工作日内,开立100%货款的银行信用证(银行信用证条款中含:银行支付100%合同金额时,乙方应提交由甲乙双方有效签署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报告原件)。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57900 .00元),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正常使用 1 年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设备款总额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①质量保证期: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②保修期内:免费进行设备安全调试;免费上门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③保修期外:设备保修期过后,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过程只收取配件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④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的,按承诺提供服务。 (2)甲方权利违约金及对甲方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甲方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3)违约终止合同 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①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若进口合同以外币签约,合同金额则按合同签约日的汇率折算;实际结算时以实付当天汇率为准,多退少补

甲方: 福建师范大学 乙方: 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919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扬洲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扬洲
联系方法: 柯老师 13067396560,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 、公休、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法: 138050832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
账号: 账号: 413058441459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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