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城区段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专项验收服务,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起于金东区岭下镇北侧,设置岭下枢纽连接金丽温高速,路线经金东区岭下镇、江东镇,婺城区雅畈镇、安地镇、长山乡、琅琊镇、蒋堂镇,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孟乡、汤溪镇,终点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汤溪镇上镜村东北侧,设置九峰山互通连接乌溪路,并预留往西延伸的条件,与拟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段工程相顺接。本项目主线设计里程长约38.26公里,实施里程长约37.81公里(不含起点岭下枢纽范围主线K0+000~K0+450段)。其中岭下枢纽至武义江间与多条铁路存在交叉,该段(以下简称“铁路代建段”)由铁路部门代建实施,具体范围为左幅ZK0+864~ZK2+405段长约1541米、右幅YK0+863~YK2+401段长约1538米(包括岭下枢纽主线3号桥、上跨金温货线铁路桥、下穿金温铁路桥)。同步建设长山互通连接线长约4.75公里。项目批复总工期为36个月。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7米。长山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含铁路代建段)采购计划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第1标段:本项目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
(1)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环保验收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噪声、水、空气、固体废弃物等);
(2)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协助发包人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编制建设阶段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并对参建各方的环保工作开展进行技术交底与培训,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的落实;
(3)协助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等工作;
(4)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事件,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生态环保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5)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6)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7)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验收会议(含邀请专家、验收报告技术审查),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8)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及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其他提出合理化建议、环保后评价等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þ服务期限: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备案之日止。
4、¨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CMA)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þ(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任务。
þ(3)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þ(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25日16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4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0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7日10时00分。
6、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金华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园路海源名品大厦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0579-89112655
2、采购代理机构: /(无则填“/”)
地 址:
联 系 人: 先生(女士)
电 话: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枫桦东路9号
电 话:0571-87186863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金华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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