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秀江纸业有限公司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将公司信息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附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宜春市秀江纸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
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达路
建设单位:宜春市秀江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莉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清洁生产企业公示
企业名称 | 宜春市秀江纸业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胡友平 | 行业类别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
地址 | 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达路 | ||||||||
主要产品 | 瓦楞纸 | ||||||||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 | 外环境排放量 |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 ||||
CODCr | 间接排放 | 168mg/L | 12t/a | 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企业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氨14kg/h,硫化氢0.9kg/h。 企业废水排放口排放污染物限值:COD500mg/L;氨氮40mg/L。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袁河,化学需氧量排放限值为50mg/L,氨氮排放限值为5mg/L。 许可排放量:CODCr:15t/a; 氨氮:1.5t/a。对比可知企业外排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均未超标。 | |||||
氨氮 | 间接排放 | 3.28mg/L | 0.79t/a | ||||||
氨 | 有组织排放 | 0.34×10-3kg/h | 2.4×10-3t/a | ||||||
硫化氢 | 有组织排放 | 0.80×10-6kg/h | 5.76×10-6t/a | ||||||
注:上表中污染物数据均来自企业2023年验收报告中主要排放口排放浓度平均值。COD外环境排放量以经开区污水处理尾水排放限值50mg/L计算。 | |||||||||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 原辅材料主要包括:废纸、玉米淀粉等。 |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 不涉及 | ||||||||
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 名称 | 年产生量 | 处置去向 | ||||||
在线监测废液 | 1t/a | 委托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处置。 | |||||||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