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797.65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筠连县海瀛功能区安保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筠连县乡村振兴农特产品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筠连经开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筠连县海瀛功能区安保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筠连县乡村振兴农特产品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筠连经开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筠连县海瀛功能区安保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筠连县乡村振兴农特产品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筠连经开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筠连县

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
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682229020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15108363468

签约合同价(元)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624208641.00624208641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计划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计划开始日期计划完成日期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质量要求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装饰装修阶段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且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施工图的深度要求及本工程涉及的相关专业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证件及证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证件及证号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证件及证号

项目描述2.1 项目业主: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筠连县
2.3 项目规模:①综合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109351.3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7982.13平方米包括新建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80087.23平方米,配套用房913.04平方米,大门(含门卫室)100平方米,办公楼8984.35平方米,地下建筑7897.51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1369.23平方米,其中包括修建至今未使用的厂房、库房、配电房、宿舍楼、办公楼。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成海瀛功能区约3.4千米道路提标改建,绿化、亮化、管网,人行道建设,园区大门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五陵供水厂提升改造(3000m3/d);园区约3千米河道综合治理;新建海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2000m3/d)等建设内容。③功能区建设项目:1.大门:新建2座大门约154.56m2,原大门拆除;其中入口一号大门79.38m2,集训楼二号大门75.18m2。2.执法办案中心:4192.42㎡,其中1、2楼为办公区域,3、4、5楼为休息区。将1楼执法大厅北面用实墙封闭。3.拘留所、拘戒所:3059.84m2,单独开设大门,主体部分只改造1楼。4.看守所:10589.33㎡,中间空地铺设沥青,房间2米以下撤销木板,不能有能自伤自残的物件。5.集训楼:2427.9m2,扩建1层,内部分区装饰装修,外墙风貌统一化。6.基础配套设施:路面黑化、消防管网、雨水管网、给水管线、电力通信、停车位、文体设施、垃圾处理、绿化、入口桥拆除及新建。7.信息化建设工程:执法办案中心、拘留所、拘戒所、看守所、集训楼等主体设施信息化建设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建设内容。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62797.65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62797.65万元。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承包人地址承包人电话
甲公司......
乙公司......
丙公司......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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