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3]120号批准,勘察测绘、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 地点位于团泊新城东区仁爱东道东侧、独流减河南路南侧。污水厂总用地面积约为48358.2平方米,其中扩容区域用地面积约为28073.84平方米。
项目内容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使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1.8万m³/d。新建污水预处理设施,新建规模为1.4万m³/d生物池和二沉池,深度处理设施按远期规模新建。新建处理工艺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站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及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反硝化滤地、高效沉淀地、V-型滤地、接触消毒池及出水提升泵站、鼓风机房及变电站、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装置、加药间、配电间等,新建建筑面积约为2610平方米。同时进行既有建筑改造、设备更换、维修改造现状场地和围墙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测绘标段名称: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勘察测绘,合同编号:TBXCDEWSCLCKRXMKCCHSJ/HT-2023-01。勘察测绘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和地形图工程测量等及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标段名称: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设计,合同编号:TBXCDEWSCLCKRXMKCCHSJ/HT-2023-02。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测绘、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测绘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测绘成果。成果应满足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辰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268789432882;
电话:022-23302666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kunzezixu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科技路7号
联 系 人:李丽
电 话:1852676225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咸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
电子信箱:kuzezixun@163.com
联 系 人:刘美娜
电 话:022-23302666 13752221727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丽
电话:1852676225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 王增雨
电话:28947977
一、招标条件
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3]120号批准,勘察测绘、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 地点位于团泊新城东区仁爱东道东侧、独流减河南路南侧。污水厂总用地面积约为48358.2平方米,其中扩容区域用地面积约为28073.84平方米。
项目内容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使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1.8万m³/d。新建污水预处理设施,新建规模为1.4万m³/d生物池和二沉池,深度处理设施按远期规模新建。新建处理工艺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站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及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反硝化滤地、高效沉淀地、V-型滤地、接触消毒池及出水提升泵站、鼓风机房及变电站、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装置、加药间、配电间等,新建建筑面积约为2610平方米。同时进行既有建筑改造、设备更换、维修改造现状场地和围墙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测绘标段名称: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勘察测绘,合同编号:TBXCDEWSCLCKRXMKCCHSJ/HT-2023-01。勘察测绘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和地形图工程测量等及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标段名称:团泊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设计,合同编号:TBXCDEWSCLCKRXMKCCHSJ/HT-2023-02。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测绘、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测绘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测绘成果。成果应满足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辰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268789432882;
电话:022-23302666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kunzezixu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科技路7号
联 系 人:李丽
电 话:1852676225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咸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
电子信箱:kuzezixun@163.com
联 系 人:刘美娜
电 话:022-23302666 13752221727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丽
电话:1852676225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 王增雨
电话:28947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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