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广银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捆绑转让项目交易公告(七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32018GX2000045-7)
金额
6162.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wcqjy18-169(7
预算金额616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的名称

四川广银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


项目编号

BBWCQJY18-169(7)


挂牌起始日期

2019/8/ 22


挂牌截止日期

2019/ 9 /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名称

四川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住所)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铝硅产业园区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陆阳


成立时间

2010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

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511400558246333U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经营范围

生产铝型材、铝合金锭、铝棒;销售铝型材、铝合金锭、铝棒、氧化铝;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100%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582.66


-1416.32


-1416.3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154.97


7026.53


3128.44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年5月31日


0


-64.78


-64.7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表


9846.46


7052.91


2793.55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9年2月28日


0


-70.27


-70.2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150.28


7055.88


2094.4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西桂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桂科评报字[2019]第050号、桂科评报字[2019]第051号


评估基准日

2019年2月2日


核准(备案)号


TZJT2019017、TZJT2019018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7144.39


7055.88


88.5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162.50万元(其中,股权88.51万元,债权6073.99万元)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1名称

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1021557224431R


注册地(住所)

百色市田阳县头塘镇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含文号)

关于转让四川广银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桂投发〔2018〕147号)


转让方2名称

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50000667043252A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405、407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含文号)

关于处置持有四川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批复(桂投发〔2018〕148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风险提示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企业原规划设计建设年产10万吨铝型材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0亩,目前已开发利用不足100亩。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12000平方米厂房、办公楼及熔铸车间生产线两条;二期建设18000平方米厂房、挤压生产线及氧化、喷涂车间生产线各一条;三期建设160000平方米厂房,氧化车间、喷涂车间生产线各一条。

实际已建工程为熔铸车间、办公楼,在建工程为立式氧化车间。熔铸车间于201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同年12月建成两条生产线并投入生产,满产产量可达10万吨铝棒产品;立式氧化车间一期工程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根据战略部署停工至今,目前工程完工度85%,主体工程预验收,立式氧化车间一期工程建筑面积为31085平方米。

2014年4月熔铸车间安装了一条挤压生产线,挤压生产线设备主要包括挤压机、滑出台、时效炉等并投入使用。

3.标的企业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

4.标的企业已将除拥有房产证的办公用房(房产证:眉权房权证字第0194623号)和厂房(房产证:眉权房权证字第0194622号)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立式氧化车间一期工程和存货等资产进行抵押。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标的企业通过内部借款与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合同实际发生的债权。

5.标的企业拥有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铝城村9、10组的200000平方米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6.截至评估基准日,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账面金额为69195709.11元。

7.《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991.625万元(股权挂牌价71.6931万元,债权挂牌价4919.9319万元,本项目若溢价成交,溢价部分属股权溢价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款的5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余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期间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利息。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

3.标的交割。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提供剩余50%成交价款的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后 5 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提前踏勘、咨询,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考察,转让方将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从评估基准日次日至股权交割日(即产权交易完成之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款。

3.标的股权转让后,由转让方根据《职工安置方案》安置职工。

4.截至评估基准日,广西投资集团银海铝业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账面金额为69195709.11元与标的企业股权捆绑转让;标的企业其他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铝硅产业园区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8/ 22 至2019/ 9 / 19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50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交易所以短信及电话方式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x

附件2: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交易须知.pdf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黄先生 0771-5585032 155789914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2633198


技术支持

报名咨询:罗先生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其 他

监督电话:0771-2809318(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771-5595845(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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