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花都实验中学教室平台电脑购置项目综合比选公告
金额
29.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mz-2023021
预算金额29.8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招标联系人王小姐138296335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姐138296335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花都实验中学教室平台电脑购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实验中学教室平台电脑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GDMZ-2023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8296335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政府综合楼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姐 13829633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13829633568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需求、数量、最高限价: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参选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如有缺漏,可能将导致响应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参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比选截止日前一天的24:00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
二、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购买(邮箱:gdmzywb@163.com)。
售价(元):500。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1楼,开始接收参选文件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四、开启
时间:2023年8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购买比选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付款底单复印件。
2.为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采用“电汇转账”非现场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参选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mzywb@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报名材料登记的邮箱向报名参选人发放比选文件。已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9.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实验中学教室平台电脑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GDMZ-2023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8296335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政府综合楼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姐 13829633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13829633568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需求、数量、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需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广州市花都实验中学教室平台电脑购置项目 | 1批 | 人民币298500元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参选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如有缺漏,可能将导致响应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参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比选截止日前一天的24:00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
二、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购买(邮箱:gdmzywb@163.com)。
售价(元):500。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1楼,开始接收参选文件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前30分钟)。
四、开启
时间:2023年8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购买比选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付款底单复印件。
2.为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采用“电汇转账”非现场方式购买比选文件。参选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将上述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及支付凭证(电汇底单)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mzywb@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报名材料登记的邮箱向报名参选人发放比选文件。已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9.85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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