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4 1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 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 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 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3]14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山县交通运输局 以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 年平山县木下线木厂至合河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2023]-69批准,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路线自北向南起点正南公路 S249,经桂岭村、里大河村、外大河村、桃红沟,至终点合河口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 13.36 公里,按照双车道三级公路设计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整体式路基断面,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维持原状(即路基宽度为 7.5 米,路面宽度为 7米)。主要对水毁路段的路基、路面、桥涵、道路交通设施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恢复重建。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实施,不涉及新增占地。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交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含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如投标人非小微企业(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则须提供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5)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5日00:00至2024年2月9日23:59,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两个网站均需下载、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4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两个网站均需递交、缺一不可)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邮 编:050400
联系人:韩志霄
电 话:0311-82918955
招标代理:河北冀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3-1-909
邮 编:050000
联系人:杨洁
电话:0311-80679495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地完成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且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总工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条/段)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未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 3 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不予开封。 当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3 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当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信封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要求。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投标人的电子印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修改。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 分 主要人员:30 分 企业业绩:30 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大写) |
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如果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则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高的优先。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 (1)
|
施工组 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内容齐全,规划合理,得 4.1-5.0 分 |
内容较具体、齐全,规划较合理,得 3.1-4.0 分 |
|||||
内容基本具体、齐全,规划基本合理,得3.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方案具体齐全可操作性强配备合理,得 4.1-5.0 分 |
|||
方案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1-4.0 分 |
|||||
方案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1-5.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1-4.0 分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4.1-5.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3.1-4.0 分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3.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3.3-4.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2.5-3.2 分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2.4分 |
|||||
环境保护(重点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措施具体、齐全、合理,得 3.3-4.0 分 |
|||
措施较具体、较齐全、较合理,得 2.5-3.2 分 |
|||||
措施基本具体、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得2.4分 |
|||||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3-4.0 分 |
|||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5-3.2 分 |
|||||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 预案 |
4分 |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3-4.0 分 |
|||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5-3.2 分 |
|||||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
|||||
交通组织方案 |
4分 |
内容齐全,合理,操作性强,得 3.3-4.0 分 |
|||
内容较具体、较齐全,操作性较强,得 2.5-3.2 分 |
|||||
内容基本具体、基本齐全,操作性一般,得 2.4 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5 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5 分; |
|||
2.2.4(3) |
其他因素 |
30分 |
企业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30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3.2至3.3.5 |
投标报价修正 |
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 |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条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应政府网站管理部门。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2. 如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