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000-00101
预算金额1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峰0419-516816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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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1 03: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1000-00101

二、项目名称: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陆兴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子河区繁荣路中段

中标(成交)金额:1,29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辽阳市主城区域内信号灯岗设施维护(包含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等),按要求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 预计信号灯岗数153个。 服务内容 一、交通信号灯部分:前端信号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350000元。 二、电子警察部分:前端电子警察、通讯光缆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200000元。 三、视频监控部分:前端视频监控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285000元。 四、交通LED大屏和语音播报系统部分:交通LED大屏幕等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80000元。 五、交通标志、交通安全隔离护栏、铁马护栏和防撞柱部分(每年不少于10次清洗):标志及交通安全隔离等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300000元。 六、交通设施保险金部分: 1、交通隔离护栏倾倒,造成第三方意外伤害; 2、道路交通交通信号、标志牌、杆、基础和附属件坠落、倾 倒,造成第三方意外伤害。 因道路交通设施导致人身、车辆等受到伤害的保险。参照2020年费用,两项暂定150000元。 注:以上服务内容部分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1:《道路交通设施和科技设备维护列资》,供应商须响应附件1中全部服务要求,签订合同时附件1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 一、维修人员和车辆须常驻交警支队,以便在办公时间内随时听候调遣 二、属于交通设施服务范畴内的工作,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 三、出现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时,须按比例扣除维修费用(具体比例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每月须上报上月巡逻日志、GPS巡逻图纸、维修记录、签证单、更换件材料等相关文件 (二)、服务内容 一、交通信号灯部分:前端信号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350000元。 二、电子警察部分:前端电子警察、通讯光缆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200000元。 三、视频监控部分:前端视频监控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285000元。 四、交通LED大屏和语音播报系统部分:交通LED大屏幕等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80000元。 五、交通标志、交通安全隔离护栏、铁马护栏和防撞柱部分(每年不少于10次清洗):标志及交通安全隔离等设施维护费包括维护基础费用和维护材料费,总维护资金不得超过300000元。 六、交通设施保险金部分: 1、交通隔离护栏倾倒,造成第三方意外伤害; 2、道路交通交通信号、标志牌、杆、基础和附属件坠落、倾 倒,造成第三方意外伤害。 因道路交通设施导致人身、车辆等受到伤害的保险。参照2020年费用,两项暂定150000元。 注:以上服务内容部分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1:《道路交通设施和科技设备维护列资》,供应商须响应附件1中全部服务要求,签订合同时附件1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如果成交供应商本年度的服务充分得到采购人认可,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还可再延期1年)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如果成交供应商本年度的服务充分得到采购人认可,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还可再延期1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人工、车辆、材料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如实际发生服务的总费用超出总价的部分不再另行收费;如不超出总价,按实际发生服务计算费用。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釆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 1 )年。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1 )年。 热线支持(须提供):0419-2194658 13941956729 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改造和维护符合国标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的要求,有新国标则按新的国标执行。对国标中没有的规定按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提供的技术规范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林林、于天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交通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534号)的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中心路112号              

联系方式:0419-4123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鑫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万隆花园B2区7号楼网点10-1号(东兴路圣华园北侧网点)           

联系方式:0419-5168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峰           

电 话:0419-5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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