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内科综合楼消防竣工检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内科综合楼消防竣工检测服务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经院委会讨论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就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EY-GCXM-2024-12
2.项目名称: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内科综合楼消防竣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3.0万元(本服务费按综合包干价计价)。
5.最高限价:3.0万元(本服务费按综合包干价计价)。
6.采购需求:采购一家服务机构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内科综合楼消防进行竣工检测服务。检测范围: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消防供配电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检测服务。满足采购人对需要检测的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要求,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详见询价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消防设施检测等相应资质证明;具有完成本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和设备等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楼411室(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3.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楼411室(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报名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楼411室(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公告及结果公告在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477216150
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EY-GCXM-2024-12
2.项目名称: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内科综合楼消防竣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3.0万元(本服务费按综合包干价计价)。
5.最高限价:3.0万元(本服务费按综合包干价计价)。
6.采购需求:采购一家服务机构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技内科综合楼消防进行竣工检测服务。检测范围: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消防供配电设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检测服务。满足采购人对需要检测的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要求,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详见询价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消防设施检测等相应资质证明;具有完成本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和设备等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楼411室(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3.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楼411室(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报名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楼411室(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公告及结果公告在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477216150
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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