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材料设备][沈阳市]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多支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金额
72.9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9/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材料设备]
[沈阳市]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多支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多支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02863 | 工程名称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多支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02863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综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多支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 | ||||||||
建设单位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填报单位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
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09月0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9年09月0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津起起重机械(沈阳)有限公司 | 陈晓琬 | 729700.000000元 | 合同签字生效后3个月内 | 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 | 93.5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津起起重机械(沈阳)有限公司 | 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 | 沈阳融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晓琬 | 张希 | 李鹤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729700.000000元 | 655609.000000元 | 7346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合同签字生效后3个月内 | 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不超过3个月 | 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不超过3个月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A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A级改造B级 | ||||||||
评审得分 | 93.52 | 91.13 | 85.01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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