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单位: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和原国土资源局部(现自然资源部)在国土资源事业和地球科学发展服务方面共建的“211” 重点大学,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给予其相应的政策支持。由于土壤剥离在榆林市作为试点工作,该项工作处于初步实施阶段,没有相应的技术导则和制度流程。长安大学受榆林市自规局委托,正在编制榆林市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技术规范和相关制度。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增1368亩建设用地位于公司煤化工二期现有用地东侧,其中占用耕地1.6117公顷(24.1755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3〕20号),需要建设单位对上述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县区资源规划局负责剥离方案的评审、指导协调、实施监管和验收,建设单位负责土壤剥离、存储和再利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局榆横分局要求公司开展土壤剥离论证等相关工作,依据土壤检测报告,判定是否具有利用价值,然后由公司完成土壤剥离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向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横分局提交土壤剥离方案,榆横分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最终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耕作层土壤剥离验收工作。
为保障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在涉及国家耕地政策方面合法合规,现就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调查、土壤检测及评价、编制土壤剥离方案,根据土壤检测及评价结论,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土壤回覆、编制再利用方案及验收等工作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完成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增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调查、土壤检测及评价、编制剥离实施方案,根据土壤检测及评价结论,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土壤回覆、编制再利用方案及验收等工作,并向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横分局提交土壤剥离方案,榆横分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后将成果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完成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增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调查、土壤检测及评价、《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增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方案》的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3.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4.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5.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6%),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6.谈判有效期:120天。
三、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国中煤列入“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
四、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
1.响应人须在“中煤易购”(ego.chinacoal.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响应人可登录“中煤易购”在线自行打印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在中国中煤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传有效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成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报价)。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六章(请将响应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上传)。
2.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谈判。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请响应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1202002062 | 陕西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新增1368亩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 项 | 1.0 | 6.0 | 2024-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