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四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四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1240717)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11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楼兰街以东、胡杨南路以北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2241.88㎡。其中:新建11403.98㎡住院楼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4203.9㎡综合楼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4413.12㎡发热门诊与1760.9㎡地下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459.98㎡的附属用房(含:医疗垃圾房2间、污水泵房2间、柴油发动机房1间、门卫室等)。购置相应医疗设备及物资储备(1230台/套)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书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供货范围)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信誉要求:近三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1240717)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11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楼兰街以东、胡杨南路以北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2241.88㎡。其中:新建11403.98㎡住院楼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4203.9㎡综合楼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4413.12㎡发热门诊与1760.9㎡地下人防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459.98㎡的附属用房(含:医疗垃圾房2间、污水泵房2间、柴油发动机房1间、门卫室等)。购置相应医疗设备及物资储备(1230台/套)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700400124071700100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四标段) | 购置氧化氢消毒机10台、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移动式)192台、紫外线消毒车200台等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2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书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供货范围)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信誉要求:近三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1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管理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松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奎屯市伊犁路1号 | 地 址: | 奎屯市准噶尔路94幢2号 | |||||
联 系 人: | 张培 | 联 系 人: | 阿怀春 | |||||
电 话: | 0992-3251070 | 电 话: | 0992-333089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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