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程质量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zb-2024-1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殷先生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温明伟0431-816191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 装修工程质量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13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装修 工程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号出入口位于人民大街与丙五 十一路交叉路口北侧,4号出入口位于人民大街与丙九十二路交叉路口北侧。出入口地下结 构采用明挖施工工法,3号出入口通道长度145.9米,设置紧急疏散安全出口1个(5号安 全出口);4号出入口长度128.1米,设置紧急疏散安全出口1个(4号安全出口);出入口 通道结构净宽6米、安全出口处结构净宽8.1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装 修工程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装 修工程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 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具有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中的检测内容】;并具有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 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相应的市政工程检测或铁路工 程检测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 市政工程检测或铁路工程检测经验。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第三 方质量检测相关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 至2023年12月31囗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 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证明材料。 5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 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年 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6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吉林省人防办网站上的《吉林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检测机构 信息表》网页截图,或提供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前向吉林省人防办工程处进行告知性备案的承 诺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 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 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 单元1016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2)拟投入本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 (4)单位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 被授权人)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 份、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6)近五年(2019年1月1日 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7)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 公章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8)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 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 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2招标文件售价 100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 单元1016 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 单元1016 室)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 程质量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4-1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 装修工程质量检测(二次),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 程、装修工程质量检测(二次)。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号出入口位于人民大街与丙五十一路 交叉路口北侧,4号出入口位于人民大街与丙九十二路交叉路口北侧。出入口地下结构采用 明挖施工工法,3号出入口通道长度 145.9米,设置紧急疏散安全出口1个(5号安全出口)4 号出入口长度128.1米,设置紧急疏散安全出口1个(4号安全出口);出入口通道结构净 宽6米、安全出口处结构净宽8.1米。 2.4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咀子站3、4号出入口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 程、装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 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含土建、装修工程检测)、人防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地基基础检测主要包括: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主体结构桩的 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测、围护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锚索预应力检测等。 (2)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 能检测、钢材锈蚀检测、混凝土结构厚度、钢筋数量、间距、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内部缺陷、 抗拉强度等。 (3)钢结构工程检测主要包括: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检测、钢结 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等。 (4)见证取样检测主要包括: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 能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防水材料性能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 具检验;混凝土掺加剂检测;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等。 (5)人防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人防防护、防化设备、主体检测(门框墙)工程质量检 测,本检测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人防防护设备门框墙检测、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工程检测配合甲方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进 行沟通,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技术支持。 ②人防段门框墙、临空墙穿墙管孔封堵工程的质量检测。 ③与土建设计、设备系统设计、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调试单位配合接口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5 年12月31日(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项目相关的设计图纸及资料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 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具有认监委 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中的检测内容】 并具有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 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 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相应的市政工程检测或铁路 工程检测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 市政工程检测或铁路工程检测经验。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隧道工程第 三方质量检测相关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 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吉林省人防办网站上的《吉林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检测机 构信息表》网页截图,或提供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前向吉林省人防办工程处进行告知性备案的 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个招投标过 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被授 权人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 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的期间); (8)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 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地点 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温明伟 电 话: 0431-81619186 2024年09月13日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温明伟 电 话: 0431-8161918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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